
- 索 引 号: sm08104-0300-2025-00014
- 备注/文号: 泰招委〔2025〕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6-1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县直各初级中学、小学,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
根据省、市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文件精神,为规范招生秩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证适龄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积极稳妥地做好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就近入学原则。以适龄入学新生的父母固定居住地(凭户口簿、房产证)为依据,按照县招委会划定的片区,本着相对就近原则,免试入学。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建立完善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监督制度,加强县教育局、学校、家庭、社会的沟通联系。
(三)免费入学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实施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簿籍。
二、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具有泰宁县户籍或常住泰宁县的外地户籍小学毕业生。
(二)各校招生计划
图
三、招生办法
泰宁县丹霞实验学校、泰宁三中、泰宁四中通过就近划片、分组抽签方式,确定小学毕业生就读学校。泰宁二中、三中龙湖分校(自愿进城就读除外),通过属地就读方式,确定朱口一小、朱口二小毕业生就读学校。
1.户籍或房产在泰宁县城区的小学毕业生
采取划片就近入学与分组抽签相结合的办法招生。详见划片招生示意图(附件1)
(1)划片就近入学。居住地在朝京门起,山脉山脊(西北方向),沿西内环路至张家坊大桥以西北的学生(含泰和华府、金盛首府、尚城府邸、御品苑、上戈、张家坊、悦府、博森翰林、文昌御墅、珑煕郡、杉阳壹品、泰宁院子等小区)划到丹霞实验学校就读。居住地在朝京门起,沿山脉山脊——县新华书店路口——和平中街——杉溪——朱溪——黄溪(将乐方向)以东北的学生划到泰宁三中就读。居住地在朝京门起,沿山脉山脊——县新华书店路口——和平中、南街——清福巷以西南;朝京门起,沿西内环路至张家坊大桥以东南的学生划到泰宁四中就读。
(2)分组抽签入学。除划片就近入学外,将抽签片区的学生分为若干个组,现场抽签确定就读三中、四中的学生。
2.户籍在杉城镇城区以外且城区无房产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杉城镇各行政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和丹霞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分配至丹霞实验学校就读或自愿选择抽签组随机分配至三中、四中就读;其他小学毕业生在丹霞实验学校、三中、四中生源均衡的前提下,均衡分成若干抽签组,召开县招委会,现场抽签确定就读丹霞实验学校、三中、四中的学生。
3.户籍在杉城镇城区以外且城区无房产的乡镇小学毕业生
朱口一小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泰宁二中、丹霞实验学校、泰宁四中或泰宁三中就读;朱口二小毕业生可自愿选择三中龙湖分校或泰宁三中总校就读;已在丹霞实验学校就读的新桥小学、梅口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分配在丹霞实验学校就读或自愿选择抽签组随机分配至三中、四中就读。其他乡镇小学招生办法:以上青、大田、下渠、开善、大龙5所小学为单位组别,在丹霞实验学校、三中、四中生源均衡的前提下,丹霞实验学校抽1组、三中抽2组、四中抽2组。召开县招委会,现场抽签确定就读丹霞实验学校、三中、四中的学生。
4.本县户籍在县外就读的学生入学办法
在县外就读的泰宁县户籍小学六年级学生,如需回泰宁县就读初中,由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或小学阶段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等资料,于7月30日—31日到泰宁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入学申请,由教育局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5.非本县户籍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1)在我县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在丹霞实验学校、三中、四中生源均衡的前提下,均衡分成若干抽签组,召开县招委会,现场抽签确定就读学校。
(2)在县外小学就读的毕业生。①在泰宁城区购房的。参照户籍或房产在泰宁县城区的小学毕业生招生办法执行,需提交户口簿、房产证和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或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②城区经商办企业的。由教育局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需提供户口簿、外县户籍提供居住证、营业执照,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或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③进城务工的。由教育局招生部门统筹安排就读学校,需提供户口簿、外县户籍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或房东房产证的原件、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或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
非本县户籍经商、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材料请于7月30日—31日到泰宁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交,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如实填写《泰宁县2025年秋季插班生报名登记表》。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公告。6月中旬,向社会公开公布《泰宁县2025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全县各小学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向家长宣传解读2025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报名登记。6月下旬,各小学组织小学毕业生填写《泰宁县2025年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报名登记表》于9月上旬学生确定就读学校后,各小学按就读学校分类整理上交县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岗。
(三)审核分组。丹霞实验学校、三中、四中招生时,各城区小学对小学毕业生所填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各项信息(重点是家庭住址和户口所在地)进行核实,制作《2025年泰宁县**学校小学毕业生分组摸底表》(详见附件3),分为总表、丹霞实验学校组、三中组、四中组、城区有房抽签组和无房抽签组六个工作表,其中抽签组的组数划定由县教育局确定。各乡镇小学根据上述招生办法,填写《分组摸底表》,于6月29日前报县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岗审核。审核通过后,各校应将《摸底表》和抽签分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四)确定名单。8月上旬,县教育局根据各小学《摸底表》相关信息,召开由招委会成员单位、纪检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校长代表、家长代表等参加的县招生委员会会议,以就近入学、分组抽签方式,确定丹霞实验学校、三中、四中招生名单。
(五)公布名单。8月中旬,各小学公布由泰宁县招生委员会核准的招生名单,丹霞实验学校、三中、四中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办理入学。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各校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落实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机制,及时更新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台账中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信息,加强劝返复学工作。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做好“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跟踪摸底,特别是随迁外出学生的升学去向和真实就读情况,确保小学毕业生百分百升入初中。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劝返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二)明确自主择校条件。驻泰部队、武警、消防官兵、烈士、规模企业法人(高管)的子女允许自主择校。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小学毕业生在填报《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时,向学校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有序的招生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
招生咨询电话:0598-7838415
泰宁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98-7860758
附件:1.泰宁县城区初中招生片区划分示意图
2.泰宁县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3.2025年泰宁县**学校小学毕业生分组摸底表
泰宁县招生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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