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201-0300-2024-00043
- 备注/文号: 泰旅产〔2025〕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1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文旅产业领导小组关于对京、津、冀市民入泰旅游团队景区门票优惠政策的通知
泰旅产〔2025〕5号
来源: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时间:2025-05-12 16:25
各景区公司、旅行社:
为切实做好2025年泰宁县旅游营销工作,进一步扩大泰宁双“世遗”文旅品牌在华北市场知名度、美誉度,吸引更多客群入泰旅游、康养疗休养等,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经泰宁县文旅产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就对京、津、冀市民入泰旅游团队景区门票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自2025年5月20日至12月31日,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市民组团(单团不少于10人)进入泰宁县游览金湖、寨下大峡谷、尚书第、九龙潭日游、明清园、猫儿山、状元岩景区门票按五折优惠结算(游船、竹筏、景区内交通、讲解费除外)。
1.享受以上优惠政策的团队可同时享受政府性奖励政策。
2.县相关景区公司、涉旅企业应做好政策顺利实施,各景区售票窗口及验票口做好相关的服务,同时做好享受政策团队人数统计汇总。
泰宁县文旅产业领导小组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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