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03-03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 泰工信〔2025〕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0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为进一步推动竹制品产业做大、做强、做优,促进县域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竹制品产业加快发展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泰政〔2022〕3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促进竹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补助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项目申报企业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扫黑除恶等名单。
2.项目申报企业注册为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资信等级。
二、申报项目
(一)支持引进新建企业
1.实行优惠地价申报材料
①竹制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自然资源局审核确认。
2.投资建设奖励申报材料
①竹制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项目建设合同;
④项目建设投入发票凭证(厂房建设发票凭证、购买设备发票等相关证明);
⑤朱口镇人民政府审核企业投资强度、投资进度。
3.生产设备补助申报材料
①竹制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购置新生产设备清单;
④企业购置新生产设备的采购合同、发票和支付凭证;
⑤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或朱口镇人民政府确定投产时间。
4.鼓励企业达产申报材料
①竹制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2024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凭证(需税务部门确认);
④2024年度完税证明(2024年度入库);
⑤企业所属地乡镇或工业园区管委会确定投产时间。
5.引导产业合理布局申报材料
①竹制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能证明与我县精深加工企业产生供需关系的相关材料;
④2024年度完税证明(2024年度入库);
⑤企业购置新生产设备的采购发票和支付凭证;
⑥企业所属地乡镇确定初级加工新企业。
(二)扶持存量规上企业
6.鼓励增产增效申报材料
①竹制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2024年度完税证明(2024年度入库);
④2022年、2023年、2024年等三年的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凭证(需税务部门确认)。
7.推动技改提升申报材料
①竹制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项目备案表或审批、核准文件(复印件);
④企业购置生产设备清单;
⑤企业购置生产设备的采购合同、发票和支付凭证;
⑥2024年度完税证明(2024年度入库)。
8.推动环保提升申报材料
①竹制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改造评价材料及投入设施票据等证明材料;
④县环保部门确认环保设施提升改造达到标准要求;
⑤2024年度完税证明(2024年度入库)。
9.强化品牌创建申报材料
①竹制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获得国家驰名商标或被省级以上行业协会评为金奖、银奖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10.支持平台建设申报材料
①竹制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新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市企业技术中心或评定为省级观光型工业示范点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11.支持研发投入申报材料
(1)年度研发投入补助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竹制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2024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相关材料;
(2)取得发明专利补助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竹制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取得发明专利且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强化生产要素保障
12.支持收购闲置资产申报材料
①竹制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2024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凭证(需税务部门确认);
④受让合同及发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⑤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确认是否属于闲置资产。
13.支持市场拓展申报材料
(1)参加市级以上国内展示展销会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竹制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市级以上国内展示展销会邀请函等文件
④参加展示展销会照片;
⑤参加展示展销会相关发票。
(2)牵头举办(含承办)“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竹制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方案;
④对接活动场租租赁发票等相关费用发票;
⑤对接会活动现场照片;
⑥参加企业名单及签到表。
(四)其他
14.鼓励入规入统申报材料
(1)新纳入规模统计奖励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竹制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县统计局确认纳统入规时间。
备注:申报企业均需提供企业近三年财政奖补情况表(2022-2024)(附件2)以及承诺书(附件3)
三、申报流程、时间
(一)资金采取书面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于2025年1月26日前将经相关部门初审的申报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叁份,加盖公章)递交县工信局。申报企业未按期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县工信局组织做好企业申报以及项目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审核和汇总工作,财政局做好程序的合规性审核工作,符合奖励补助的项目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县工信局正式行文报县政府审批后,下达专项资金。
附件:1. 竹制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 企业近三年财政奖补情况表(2022-2024)
3. 承诺书
联系人:肖家军 电话:0598—7866746
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6日
附件1:
竹制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请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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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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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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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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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依据及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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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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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在乡镇(园区)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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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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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信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附件2:
企业近三年财政奖补情况表(2022-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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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项目时间 |
申报项目名称 |
申请部门 |
奖补金额(万元) |
奖补时间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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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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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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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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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承 诺 书
本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自愿申报2024年度促进竹制品产业发展十五条措施补助资金,符合申报通知要求,并承诺企业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及附属附件真实、合法、有效。该项目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如违反承诺,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愿意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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