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19-03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 泰民社〔2025〕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2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余美玲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泰民社〔2025〕4号
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1-21 17:32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关于2024年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的通告》文件精神,余美玲同志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期已满。经研究,同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聘用时间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具体聘用人员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聘用人选
泰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1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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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聘用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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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考单位 |
招聘 |
招聘 |
姓名 |
体检 |
考核 |
1 |
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 |
专技人员 |
1 |
余美玲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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