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16-0300-2024-00004
- 备注/文号: 泰卫函〔2024〕1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10-1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
根据《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秋冬季学校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各学校(含托育机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推进学校流感防控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流感监测预警
各学校(含托育机构)要认真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病例报告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做好排查。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学校流感疫情的监测和分析,重视校园聚集性疫情苗头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流感早期识别能力,规范开展临床诊疗,细化流感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二、推进流感疫苗接种
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和减少并发症的有效措施,各学校(含托育机构)要依据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积极倡导师生接种流感疫苗。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与辖区内各学校、托育机构的联系沟通,协助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升流感疫苗接种服务能力,为学生群体提供便利接种服务。县疾控中心要依据接种需求和接种情况做好流感疫苗采购、储存、供应工作,并对预防接种门诊的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加强指导。
三、做好健康宣传教育
各医疗卫生单位、学校(含托育机构)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健康讲座、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向师生、家长普及流感防控知识,倡导师生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咳嗽礼仪,增强体育锻炼,合理安排好作息时间,注意气温变化,适时增减衣服。呼吁家长配合学校做好防控教育和患病学生的管理,一旦孩子出现流感样症状要做好防护、及早就诊。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学校(含托育机构)要切实开展以爱国卫生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活动,清理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保持校园环境干净整洁;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对教室、图书馆等教学活动场所和食堂、宿舍、卫生间等生活场所进行全面和定期的消毒;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每天定时开窗通风,课前、课间休息时间尽量开启教室门窗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五、加强防控监督指导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健康副校长作用,加强对结对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技术指导工作,督促落实晨(午)检、传染病疫情报告、教室通风消毒、饮用水卫生管理等措施。县卫健局、教育局,县疾控中心将适时开展学校秋冬季流感防控督导,排查县域内各学校(托育机构)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整改,不断提高学校传染病管理水平,筑牢校园卫生安全防线。
附件: 预防流感致家长一封信
泰宁县卫生健康局 泰宁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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