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2-3100-2024-00012
  • 备注/文号: 泰上政〔2024〕1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上青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7-2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上青乡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的通知
泰上政〔2024〕13号
来源:泰宁县上青乡 时间:2024-07-26 15:54

各村委会、乡有关站所:

  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省市县三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的通知》(泰政办规〔2024〕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乡2024年度省市县三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订单分解

  2024年度下达我乡省市县三级储备粮订单计划共840吨,现将订单粮食数量分解到各村(见附件)。各村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下达的储备订单粮食计划,结合实际种粮面积、粮食产量及每年完成订单数量完成情况,统筹兼顾,分解落实到户,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储备粮订单数量可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粮食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不得将储备订单计划下达到非实际种粮主体和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粮食安全生产禁止区。

  乡粮食部门要履行储备订单粮食政策性收购的主体责任,根据村委会公示的确认书、上报的农户订单粮食花名册,于8月15日前与农户签订《订单粮食收购合同书》,并制作发放《订单粮食售粮卡》。其中,农户订单粮食花名册、订单收购合同书一式三份,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种粮农户或村组、乡财政所各执一份;《订单粮食收购合同书》《订单粮食售粮卡》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负责统一印制,合同书及售粮卡中应载明户主姓名、订单计划数量、收购品种、收购截止时间等,合同书还应注明收购政策、售粮地点、委托销售承诺书等内容。

  二、认真兑现收购政策

  (一)储备订单粮食补贴标准:省、市、县订单粮食在不低于省公布最低收购价基础上,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

  (二)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方式。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入库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依据种粮主体“售粮卡”、订单收购码单(直接补贴清单),经审核无误后,直补数据汇总上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拨补到粮储局,再由粮储局拨付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订单直补款专户内,最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统一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兑现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到户。

  (三)收购期内,不能完成储备订单粮食计划数量的合同签订户,允许村与村、组与组、户与户之间调剂。在收购期限(截止2024年11月20日),订单任务尚未完成情况下, 粮站可遵循“谁售粮、谁享受”的原则,凡来卖粮都视同订单,敞开收购,直至收满订单任务为止。

  (四)为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对售粮确有困难农户允许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农村粮食经纪人,到边远村、组和缺乏劳动力的农户中,代收代交合同订单粮食,确保按时、足额完成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

  (五)今年收购粮食实行A、B岗(梅口、上青)每月1-15日为梅口收粮日,16-30日(或31日为上青收粮日)。

  三、加强沟通协调

  乡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粮站要加强与各村委会的沟通协调,确保完成储备订单任务。各村委会务必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切实落实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和直补工作,保障种粮农民的合法权益,让种粮农民从政府惠农政策中得到实惠,使农民满意、政府放心。

  附件:上青乡2024年省市县粮食储备订单数量分配表

  

 

上青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附表:

上青乡2024年省市县粮食储备订单数量分配表

  单位:公斤

行政村

订单总量

川里村

70000

永兴村

140000

江边村

95000

东山村

62500

上青村

150000

三南村

62500

崇际村

185000

三地村

75000

合计

840000

  备注:订单品种为2024年度早、中晚籼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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