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5-03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 泰文旅〔2024〕1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5-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地点设在泰宁县文旅局,日常工作由吕孙平同志主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束后自行撤销。
联系人:魏锋,联系电话:0598-7838241,邮箱:tnxwbzx@163.com。
专此通知。
附件:泰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泰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
(泰宁县文旅局代章)
2024年5月28日
附件
泰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
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为确保我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依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在成立泰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基础上,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四普办),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常态化组织开展文物普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以工作专班为核心,统筹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具体构成及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主 任:吕孙平 泰宁旅游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县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魏 锋 县文旅局党组成员、博物馆馆长
成 员:范文琴 县委宣传部文改(文艺)科科长
王观富 县文旅局办公室负责人
朱俊杰 县博物馆副馆长
陈 博 县博物馆副馆长
黄静茹 县文旅局文化艺术股股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文物普查工作,统筹协调各乡镇落实文物普查工作方案;指导督促推动阶段性重大工作;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协调解决文物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工作专班构成及职责
主 任:魏 锋 县文旅局党组成员、县博物馆馆长
副主任:朱俊杰 县博物馆副馆长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魏 锋 县文旅局党组成员、县博物馆馆长
成 员:朱俊杰 县博物馆副馆长
陈 博 县博物馆副馆长
陈 林 县博物馆文博馆员
叶仁智 县博物馆文博馆员
黄 欢 县博物馆工作人员
王晓苏 县博物馆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统筹负责县四普办日常工作安排。组织制定并实施《泰宁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及阶段计划。与各成员单位对接联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普查试点、检查、验收工作。组建县级文物普查工作队伍,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各级文物普查培训。负责领导小组、县四普办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组织文物数据的核定。
(二)文字材料组(兼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 博 县博物馆副馆长
成 员:黄静茹 县文旅局文化艺术股股长
江 雯 县博物馆文博助理馆员
丁 敏 县博物馆文博助理馆员
各乡镇文化站负责人
主要职责:制定实施宣传工作方案及阶段计划。组织开展全县文物普查宣传报道。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对接联络新闻媒体,做好重要时间节点专题宣传工作。负责起草文物普查相关文件和讲话。负责领导小组、县四普办会议记录、纪要拟写编印。建立文物普查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各乡镇文物普查重要进展情况,编报工作简报。负责协调普查工作所需交通工具使用,普查设备购置。负责办公室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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