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2-0300-2024-00011
  • 备注/文号: 泰发改〔2024〕3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6-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财政局 关于公布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的通告
泰发改〔2024〕34号
来源: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4-06-24 11:45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泰宁县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今后,国家、省有权机关取消收费项目、废止收费文件或收费标准文件到期失效,其相关收费自动终止。   

  特此通告。

  附件:泰宁县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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