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03-03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 泰工信〔2024〕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0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为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全县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推动县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的通知》(泰政〔2022〕1号)、《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推动工业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泰政办发明电〔2023〕44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支持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全力推动工业稳增长若干措施补助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项目申报企业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扫黑除恶等名单。
2.项目申报企业注册为泰宁县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资信等级。
二、申报项目
(一)支持园区(丰元工业园、大洋坪工业园、朱口龙湖工业园)引进新建工业企业
1.实行优惠地价申报材料
①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经县工业园区、县国土局审核确认。
2.投资建设奖励申报材料
①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项目建设合同;
④项目建设投入发票凭证(厂房建设发票凭证、购买设备发票等相关证明);
⑤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企业投资强度、投资进度。
3.生产设备补助申报材料
①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购置新生产设备清单;
④企业购置新生产设备的采购合同、发票和支付凭证;
⑤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或朱口镇人民政府确定投产时间。
4.鼓励企业达产申报材料
①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2023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凭证(需税务部门确认);
④2023年度完税证明(2023年度入库);
⑤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或朱口镇人民政府确定投产时间。
(二)扶持存量规上工业企业项目
5.鼓励增产增效申报材料
①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2023年度完税证明(2023年度入库);
④2021年、2022年、2023年等三年的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凭证(需税务部门确认)。
6.推动技改提升申报材料
①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项目备案表或审批、核准文件(复印件);
④企业购置生产设备清单;
⑤企业购置生产设备的采购合同、发票和支付凭证;
⑥2023年度完税证明(2023年度入库)。
7.推动环保提升申报材料
①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改造评价材料及投入设施票据等证明材料;
④县环保部门确认环保设施提升改造达到标准要求;
⑤2023年度完税证明(2023年度入库)。
8.强化品牌创建申报材料
①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获得国家驰名商标或被省级以上行业协会评为金奖、银奖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9.支持平台建设申报材料
①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新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市企业技术中心或评定为省级观光型工业示范点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三)强化生产要素保障
10.支持收购闲置资产申报材料
①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2023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凭证(需税务部门确认);
④受让合同及发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⑤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确认是否属于闲置资产。
11.支持市场拓展申报材料
(1)参加市级以上国内展示展销会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市级以上国内展示展销会邀请函等文件
④参加展示展销会照片;
⑤参加展示展销会相关发票。
(2)牵头举办(含承办)“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手拉手”供需对接活动方案;
④对接活动场地租赁发票等相关费用发票;
⑤对接会活动现场照片;
⑥参加企业名单及签到表。
(四)其他
13.鼓励入规入统申报材料(培育企业入规纳统)
(1)新纳入规模统计奖励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县统计局确认纳统入规时间以及当年新投产纳统企业。
(2)信息经费补助需提供以下材料(强化政企沟通互动):
①由乡镇确认信息经费补助企业;
②由乡镇提交申报表(附件2)。
(五)全力推动工业稳增长
促进存量企业增效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2023年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以及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凭证(需税务部门确认);
④2023年9-12月入库完税证明。
备注:申报企业均需提供企业近三年财政奖补情况表(2021-2023)(附件3)以及承诺书(附件4)
三、申报流程、时间
(一)资金采取书面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于2024年1月25日前将经相关部门初审的申报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叁份,加盖公章)递交县工信局。申报企业未按期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县工信局组织做好企业申报以及项目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审核和汇总工作,财政局做好程序的合规性审核工作,符合奖励补助的项目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县工信局正式行文报县政府审批后,下达专项资金。
附件:1. 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信息费补助表
3. 企业近三年财政奖补情况表(2021-2023)
4. 承诺书
联系人:吴玉娟 电话:0598—7866746
泰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2日
附件1
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请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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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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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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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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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依据及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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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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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在乡镇(园区)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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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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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信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附件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信息费补助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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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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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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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企业近三年财政奖补情况表(2021-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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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项目时间 |
申报项目名称 |
申请部门 |
奖补金额(万元) |
奖补时间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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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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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承 诺 书
本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自愿申报2023年度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补助资金,符合申报通知要求,并承诺企业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及附属附件真实、合法、有效。该项目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如违反承诺,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愿意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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