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8-03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 泰司〔2024〕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3-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司法局关于印发《泰宁县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司〔2024〕4号
来源:泰宁县司法局 时间:2024-03-15 10:03
各基层司法所:

为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泰宁县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宁县司法局

                                      2024年3月15日


泰宁县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风险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全面摸排、重点管控”的原则和“精准、完整、鲜活、到位”的要求,对刑满释放人员教育管控风险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精准动态评估,强化工作衔接,凝聚整体合力,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闭环,努力实现刑满释放重点人员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梳理摸排各基层司法所在当地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和乡(镇)派出所协作,积极开展信息核查比对补录工作,完善本辖区在册安置帮教对象信息,补全档案资料。对在册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深入全面梳理摸排,做到无死角无盲区。准确梳理出有明显重新犯罪倾向“三假”人员(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患有精神障碍等各种严重疾病的、存在家庭重大变故的、曾有过吸毒史的、参加过邪教组织的、涉黑涉恶的、涉恐的、涉爆的、刑满释放后下落不明的、涉退役(转业)军人的、有两次以上犯罪经历14类重点人员把存在“六失一偏”(投资失败、生活失意、关系失和、心理失衡、精神失常、年少失管、性格偏执人员)情况的刑满释放人员作为摸排重点,纳入重点工作视线,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现实表现、犯罪经历、收入状况、债务问题、情感纠纷、嗜好瘾癖、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切实摸清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风险隐患

落实评估责任各基层司法所对安置帮教对象的档案文书进行认真核对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看守所未及时寄送服刑期间表现等信息资料,各基层司法所及时报告县司法局,主动联系相关部门补全材料。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10个工作日内,各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与其见面谈话,并成立帮教小组,参考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看守所提供的回归社会危险性评估意见建议及时根据刑满释放人员罪错原因、罪错类型、危害程度、心理特征、主观恶性、悔错表现、家庭状况、社会交往、可能遇到的生活困难等情况开展走访调查,精准“画像”,签订帮教协议,分析评估定类,分类帮教,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帮扶举措评估工作要避免“程序化”“形式化”“格式化”。

做好教育帮扶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落实一人一档,逐一明确教育帮扶责任人,注重从职业培训、就业安置、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创业扶持等方面帮助刑满释放人员更好融入社会,加强日常管理、重点管控,开展心理疏导和法治教育,确保不留管理死角和盲点,切实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回归社会后管理难问题。对涉及刑满释放人员的矛盾纠纷,要主动靠前加强多元化解,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坚决防止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

动态精准评估各基层司法所要牵头组织公安派出所民警、乡(镇)、村(社区)帮教组织对帮教对象做好走访谈话、教育引导,通过现场走访、不定期走访等方式及时准确掌握他们的实时基本情况、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及现实表现,根据刑满释放人员的家庭、经济、情感、人际关系等情况变动,及时重新研判评估,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和人员帮教类别,及时记录在案,确保人员档案鲜活、准确、完整。

加强甄别比对各基层司法所要把有明显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基本情况、风险隐患、措施建议等,报告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并通报乡(镇)派出所。要依托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刑满释放重点对象的信息数据。各基层司法所要与公安派出所加强沟通协调、情况通报,及时掌握辖区内刑满释放人员,特别是重点帮教对象的情况,同时每月及时与公安派出所对登记在册人员名单进行信息比对,避免漏登漏报。

动态分析研判各基层司法所根据排查结果,提请当地乡(镇)党委政府不定期召开会商研判分析会议,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汇总辖区安置帮教对象情况,认真查找分析本辖区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风险隐患,研判提出风险等级调整建议。同时建立隐患清单,压实责任,实行“一事一策、一人一策”,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措施、化解进展情况等,逐一销号清零。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及时处置,化解有困难且可能存在激化升级的,要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第一时间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报告并通报乡(镇)派出所,请求重视支持,合力化解隐患。

)突出无缝衔接。各基层司法所要加强与县司法局、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的信息对接,特别是针对看守所长时间羁押的服刑人员,确保衔接工作顺畅。对刑满释放人员的重点帮教对象严格落实必接必送、无缝衔接制度,逐一落实帮教责任人。对人户分离并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人员,建立双排查、双通报、双列管机制,及时纳入管控。对下落不明人员要一个不漏查找到位,坚决防止漏管脱管。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按照全面排查、整改提升和建章立制三个阶段进行。各基层司法所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到边排查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3月25日)320日前初步排一遍各基层司法所要对辖区内的重点人员基本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实、管控住。3月25日,全面核查清楚,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切实做到实时动态调整、台账清楚明白、各方责任明晰、教育管控到位。

(二)整改提升阶段(2024年3月25日-5月25日)。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把常抓常态的措施贯穿于教育管控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面提升教育、改造、衔接、安置、帮教、管控效能。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4年5月25日-7月25日)。针对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从理念思路、方法措施、体制机制等方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制度机制,提升管控衔接、分类帮教水平,长期坚持下去,巩固深化排查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各基层司法所要从事关社会安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平安建设成效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启动、紧锣密鼓、主动作为,确保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压实工作责任。基层司法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落实到位,重点人员管控到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联络,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确保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

严格督导考评县司法局将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联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案件、问题开展督导,组成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促各基层司法所对排查风险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跟踪整改情况,实行销号管理,形成有效工作闭环

做好应急处置基层司法所要高度重视,根据县局印发的泰宁县安置帮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人员、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将风险隐患解决在初始阶段。要加强舆情监控,妥善应对,防止发生负面舆情。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进展情况及时主动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县司法局请示报告。

各基层司法所分别于各个工作阶段结束后3日内向县司法局报送泰宁县安帮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计表及阶段性工作进展,于7月25日前报送专项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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