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205-03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 泰文旅〔2024〕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3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现将《泰宁县2024年上海职工入泰疗休养优惠政策》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泰宁县总工会
2024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泰宁县2024年上海职工疗休养优惠政策
根据《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三明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职工入明疗休养优惠政策的通知 》(明文旅〔2024〕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深化沪明对口合作,吸引更多的上海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劳模来泰疗休养,促进我县职工疗休养工作提质增效,加快推动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政策内容
(一)团队优惠政策
对入住泰宁县职工疗休养基地2晚及以上的上海市职工(劳模)疗休养团队,凭县总工会认定所出具的证明材料,由直接承接团队的职工疗休养基地负责景区门票接待(不含景交、缆车、游船、竹排等费用)。所涉及的门票费用,景区与各基地按门票(不含景交、缆车、游船、竹排等费用)五折优惠结算。优惠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工会会员优惠政策
上海市工会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含电子会员证)及本人身份证,可享受景区门票费用五折优惠(不含景交、缆车、游船、竹排等费用)。优惠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参与优惠景区名录
(一)国家A级旅游景区
金湖景区、寨下大峡谷、九龙潭(日游)、明清园、尚书第。
(二)其他旅游点
上清溪(按75元/人结算)
附件:1.职工疗休养优惠政策参与景区名单
2.承接优惠职工(劳模)疗休养团队基地名单
附件1
职工疗休养优惠政策参与景区名单
序号 |
县 (市、区) |
景区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泰宁 |
金湖景区 |
邹先生 |
13761685231 |
2 |
泰宁 |
寨下大峡谷 |
邹先生 |
13761685231 |
3 |
泰宁 |
上清溪 (劳模按60元/人,工会疗休养团按75元/人) |
邹先生 |
13761685231 |
4 |
泰宁 |
明清园 |
郑先生 |
13860128001 |
5 |
泰宁 |
尚书第 |
魏先生 |
13859191845 |
6 |
泰宁 |
九龙潭(限日游) |
许先生 |
13805028802 |
附件2
承接优惠职工(劳模)疗休养团队基地名单
序号 |
基地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金湖宾馆 |
黄女士 |
18950970409 |
泰宁县职工疗休养基地 |
2 |
华姿酒店 |
严女士 |
18806011585 |
泰宁县职工疗休养基地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