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5-03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 泰文旅〔2024〕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31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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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泰宁县总工会 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职工入泰疗休养优惠政策的通知
泰文旅〔2024〕5号
来源: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时间:2024-01-31 08:50
各职工疗休养基地、景区、旅行社

现将《泰宁县2024年上海职工入泰疗休养优惠政策》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泰宁县和旅游局                泰宁县总工会

                                       2024131

 

 

(此件主动公开)  


泰宁县2024年上海职工疗休养优惠政策

 

根据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三明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职工入明疗休养优惠政策的通知 明文旅〔20241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深化沪明对口合作,吸引更多的上海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劳模来疗休养,促进我职工疗休养工作提质增效加快推动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政策内容

(一)团队优惠政策

对入住泰宁县职工疗休养基地2晚及以上的上海市职工(劳模)疗休养团队,凭县总工会认定所出具的证明材料,由直接承接团队的职工疗休养基地负责景区门票接待(不含景交、缆车、游船、竹排等费用)。所涉及的门票费用,景区与各基地按门票(不含景交、缆车、游船、竹排等费用)五折优惠结算。优惠时间截止至20241231日。

(二)工会会员优惠政策

上海市工会会员,凭工会会员证(含电子会员证)及本人身份证,可享受景区门票费用五折优惠(不含景交、缆车、游船、竹排等费用)。优惠时间截止至20241231日。

二、参与优惠景区名录

(一)国家A级旅游景区

金湖景区、寨下大峡谷、九龙潭(日游)、明清园、尚书第

(二)其他旅游点

上清溪(按75/人结算)

 

附件:1.职工疗休养优惠政策参与景区名单

2.承接优惠职工(劳模)疗休养团队基地名单

 


 

附件1

职工疗休养优惠政策参与景区名单

 

序号

(市、区)

景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泰宁

金湖景区

邹先生

13761685231

2

泰宁

寨下大峡谷

邹先生

13761685231

3

泰宁

上清溪

(劳模按60元/人,工会疗休养团按75元/人)

邹先生

13761685231

4

泰宁

明清园

郑先生

13860128001

5

泰宁

尚书第

魏先生

13859191845

6

泰宁

九龙潭(限日游)

许先生

13805028802


附件2

 

承接优惠职工(劳模)疗休养团队基地名单

 

序号

基地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金湖宾馆

黄女士

18950970409

泰宁县职工疗休养基地

2

华姿酒店

女士

18806011585

泰宁县职工疗休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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