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30-03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 泰安办〔2024〕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2-2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春节假期过后,各生产经营单位陆续恢复生产经营活动,为切实防范化解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后安全宣传工作,多措并举推动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宣传实现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深刻认识节后是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将复工复产安全宣传工作开展作为节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多方协调联动,推动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持续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创新宣传方式,广泛运用各类公共宣传载体,实现“线上+线下”同向发力,提高复工复产安全宣传的传播效果和覆盖范围,通过短信、微信、电子屏等媒介营造复工复产安全意识提升的浓厚氛围,全方位打造立体化、全覆盖、多层次宣传矩阵,切实提升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宣传质效,全面提升全社会安全思想认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可关注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获取复工复产相关安全宣传资料。
(三)强化督促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抓好督促落实,要督促所辖企业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开展一次全体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要通过节后复工复产的安全提示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请于2月25日前将复工复产宣传数据汇总(附件2)报县安办邮箱tnajj@163.com,联系电话:7832254。
附件:1.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宣传标语
2.复工复产安全宣传数据汇总
3.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附件1
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宣传标语
1.复工复产安全慎之又慎
2.复工前必讲安全必查隐患
3.做好开工安全第一课,把好安全第一关
4.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5.有序复工,重在安全
6.复工复产正当时,安全发展不松劲
7.全面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节后安全复工复产
8.警惕复工复产安全风险,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9.提升节后安全生产意识,严防各类事故风险发生
10.开工安全要牢记,风险责任记心间
附件2
复工复产安全宣传数据汇总表
单位名称:
所辖企业数量 |
复工复产宣传标语(条) |
复工复产电子屏宣传(次/天) |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份) |
企业全员培训(人次) |
岗位培训人员(人次) |
“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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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格项目填报可合理化缺项。
附件3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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