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87-0300-2023-00016
- 备注/文号: 泰梅政〔2023〕1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梅口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2-2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现将《梅口乡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梅口乡人民政府日
2023年12月26日
梅口乡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泰宁县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泰消安委〔202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村和相关站所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发动,狠抓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扎实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不断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1.关注人员密集场所。各村、各相关站所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立即梳理排查民宿、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底数,针对性开展一次排查检查,严查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消防设施设备、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疏散通道等内容,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
2.落实基层消防“5+3” 必查。各村两委、消防所、派出所、综治网格、综合执法等有关站所要全面落实基层消防“5+3”必查(5个检查重点:火源、“三合一”、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弱势群体;3项“保命”措施:畅通逃生通道、防火墙硬隔离、配备消防逃生面罩),重点督促落实沿街门店等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进行防火墙硬隔离等硬措施,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锂电池在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进行停放充电等行为。
3.深化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要按照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突出人员密集、敏感特殊、混合生产经营、易燃易爆等4类重点场所,聚焦宾馆民宿、饭店餐馆、卫生院、养老院、学校等高风险场所,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违规电气焊等突出问题。
4.严控严管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要严格用工管理,督促用工企业、施工单位落实持证上岗,严禁聘用“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焊作业。要严格现场管理,督促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措施。
5.持续深化文物建筑检查。文化站和消防所要结合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指导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6.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落实省应急管理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整治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7.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联合县直有关部门组织对沿街店铺、家庭作坊等开展摸排检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的,必须严格依法查处、督促立即搬离或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企业站、派出所、村建站、应急管理办、和消防所等部门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8.加强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居住性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改风险突出的电气线路火灾隐患,重点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电气线路连接是否达标;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有效遏制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9.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燃气安全防范工作。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村建站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及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入户宣传工作,村建站、企业站、消防所等部门开展餐饮场所、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和督促指导,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二)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加强针对性管控。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日常管理人员要依法强化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严格火源管理,放置香、烛、灯的供案提倡采用不燃材料,或使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火隔热。要倡导文明进香、香烛不进殿,为香客燃香、烧纸箔、放鞭炮等划定专门的燃放区域,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单位要针对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组织演练,确保消防安全。禁止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含冷焰火)、违规使用明火,禁止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停用、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禁止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警示
各村、各站所要突出冬春季火灾特点,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扎实开展“全生命周期”和“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典型火灾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群众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引导村民落实好“三清三关”。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协调通过LED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发布消防公益广告,大力普及各类场所、家庭、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组织开展入户宣传,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
(四)全面强化冬春季节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结合实际,组织修订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积极联合多站所开展针对性演练,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物资储备、联合保障等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
三、责任分工
(一)村落实。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实际,统筹部署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细化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措施。
(二)行业部门责任。各有关站所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1.学校、民政办、卫健办、文化站、统战等站所。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卫生院、文物建筑、宗教活动等场所,整治违规用火、用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民政办、文化站要按照民政厅、文物局出台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督促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微型消防站建设,提升单位消防安全水平。
2.村建站。村建站重点开展居民住宅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排查建筑施工工地,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问题。
3.派出所。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指导各村、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停用、损坏消防设施、锁闭安全出口等隐患。
4.应急管理办。突出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部位,督促危化品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消防所。定期组织研判辖区火灾形势,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有针对性提高高风险单位场所监督抽查频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3年12月22日前)。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3月15日)
各村、有关站所要组织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开展隐患排查,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2024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31日)
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和各有关站所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消防所,承担日常工作。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站所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学校、企业站、民政办、村建站、派出所、文化站、卫健办、应急管理办等站所,要按照职责任务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强化事前、事中监管,推动隐患整改,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严格事故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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