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9-03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 泰人社〔2024〕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1-0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肖荣灿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泰人社〔2024〕1号
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01-05 11:05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泰宁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的通告》文件精神,肖荣灿同志公示期已满。经研究,同意聘用通过统一面试、体检和考核的肖荣灿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聘用时间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具体聘用人员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泰宁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名单(三)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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