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08-03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 泰司〔2023〕25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11-29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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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2023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开展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和今年的“宪法宣传周”各项工作,现根据我县实际,制定2023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奋力推进泰宁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时间安排
12月1日至7日,各乡(镇)、各单位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四、重点宣传内容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
(二)深入宣传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三)宣传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新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建设。
(五)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六)宣传服务经济大局、服务民企、优化营商环境等涉及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
(七)深入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在以上内容基础上,各乡(镇)、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重点宣传内容。
五、工作安排
(一) 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教育
1.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各乡(镇)、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宪法,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把握其核心要义。
2.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全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通读一次宪法。各乡(镇)、各单位要组织乡以上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3.举办宪法宣誓活动。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依法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
(二)切实抓好青少年宪法学习教育
坚持宪法教育从娃娃抓起,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全员、全程、全方位开展青少年宪法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习惯。组织全县各中小学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营造宪法学习宣传的严肃性和仪式感,让广大青少年感受到宪法的权威。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鼓励各校通过主题板报、手抄报、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法治书法、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积极培育校园宪法文化。同时要广泛组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中小学生上一堂生动的宪法课,推进宪法进校园活动落到实处。
(三)深入开展面向基层群众和社会公众宪法宣传教育
各乡(镇)、各单位要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进景区等活动,推动宪法宣传在社会面全覆盖,推动宪法精神进基层,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法院、检察院和县各有关部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可结合部门特点,组织开展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围绕基层群众需要,在乡村(居)开展免费赠送宪法文本、宪法挂图活动;引导村(居)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安排一次宪法学习专题党课,切实提高群众的宪法意识。
六、宣传报道
(一)请各乡(镇)、各单位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收听收看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制作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3年度法治人物”特别节目,在CCTV1、CCTV12频道播出。
(二)请县融媒体中心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播出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报道。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方向。各乡(镇)、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认真宣讲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基本经验以及在促进国家建设中的重大作用。突出宣传重点,准确宣传解读宪法,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压紧压实责任,结合业务职能,创造性开展各项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工作,以案普法弘扬宪法精神。
(三)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各单位要不断创新普法实践,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将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要充分报道宣传周活动情况和社会效果,不断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坚持面向群众,注重宣传实效。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普法讲师团等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性普法,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充分利用村(社区)服务窗口、法治宣传栏、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把宪法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法治文化阵地。
各乡(镇)、各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工作情况,请于12月8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县司法局。
联系人:李小燕,联系电话:7838581;
电子邮箱:tnyfzxb@163.com 。
附件:2023年泰宁县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安排
中共泰宁县委宣传部 泰宁县司法局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
2023年泰宁县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安排
一、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在县市民广场举办2023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活动。以面对面开展普法、法律咨询的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宪法,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法治泰宁建设中。
牵头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宣传部,县司法局、法学会
责任单位:杉城镇、县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12月4日
二、开展“乐趣学宪法”亲子法治游园活动
开展“乐趣学宪法”亲子法治游园活动,通过招募亲子家庭开展法治圈圈乐、宪法大转盘、法治拼图等游戏,让群众在趣玩中学习法律知识。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教育局
完成时限:12月3日
三、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日活动
针对乡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乡村振兴主题,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大力培育“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印制宪法宣传挂图、宪法宣传单,发放到基层向群众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群众的宪法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宪法法治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12月上旬前
四、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日活动
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以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深入基层社区、家庭,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力量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反家庭暴力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点)、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将法律读本、宪法宣传挂图、民法典宣传册发放到社区,向群众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宪法法治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杉城镇,县民政局、司法局
完成时限:12月上旬前
五、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日活动
结合“法润童心”活动,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县教育局要组织全县各中小学开展“宪法晨读”和“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广泛组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中小学生上一堂生动的宪法课,推进宪法进校园活动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司法局
完成时限:12月上旬前
六、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日活动
结合主题教育,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集体学习宪法知识,特别是深入学习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各乡(镇)、各单位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要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横幅、橱窗、公益广告牌等载体宣传宪法,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县直机关党工委,县司法局,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12月上旬前
七、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日活动
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责任单位:县工商联、总工会、司法局
完成时限:12月上旬前
八、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日活动
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部队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加强国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责任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完成时限:12月上旬前
九、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日活动
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做好“宪法宣传周”的网上宣传,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拓宽宣传渠道,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司法局
完成时限:12月上旬前
十、开展“宪法进景区”主题日活动
各大景区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摆放宪法文本、LED播放宪法宣传标语、设置宣传台等形式向过往的游客进行宪法法律知识的普及,引导游客自觉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积极抓好对景区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引导景区管理人员主动学法、懂法、依法解决游客与经商者间发生的问题和矛盾。加强对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
责任单位:县旅游管委会、文旅局
完成时限:12月上旬前
十一、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其它活动
各乡(镇)、各单位要立足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尽可能多地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活动,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让宪法精神入家入户、入脑入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12月下旬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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