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4-0300-2023-00033
  • 备注/文号: 泰教〔2023〕4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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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泰教〔2023〕49号
来源:泰宁县教育局 时间:2023-06-27 17:19

县直各中小学,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       

为进一步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公室《关于开展三明市中小学生“七彩暑期 护航成长”主题活动的通知》(明政办函[2021]24号)、《三明市探索开展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明教便函〔2023〕69号)要求,结合课后服务“点题整治”工作,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推动“双减”政策落细落实,现就做好2023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落实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丰富课后服务形式和内容,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协调推进。城区小学全面推行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县教育局做好统筹协调,县财政、物价等部门共同做好暑期托管服务政策制定、指导管理工作。

(二)发挥资源优势。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势,暑期托管服务选址在城区小学,利用在职人员、场地、管理、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向全县适龄学生提供服务。  

(三)遵循自愿参与。各校要从实际出发,摸排情况,对确实有刚性需求的学生,由家长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批准,稳妥推进暑期托管服务工作。  

(四)建立安全保障机制。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要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有关人员安全教育,强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三、具体安排

(一)服务学校

泰宁县城区3所小学(实验小学、水南小学、文昌小学)。泰宁县第四中学、第二实验小学为泰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分教学点,由泰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安排开展活动。

(二)服务时间

原则上暑假期间(7月1日至8月31日)举办两期,7月、8月各一期,每期不少于两周,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确定。服务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5:00-16:30。

(三)服务对象

有暑期托管服务刚性需求的本学期1-5年级在校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双职工家庭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部门统筹”的机制确定。  

(四)服务内容

各学校要坚持促进学生“五育”融合发展,将科学教育类项目作为基本服务项目进行工作部署。以培养学生兴趣特长为主,根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特点,结合学校实际,提供阅读、写字、文艺、科普、传统文化、心理健康等特色课程。要整合统筹校内外资源和优质师资,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非遗”传承人、能工巧匠、文艺科普工作者、有余力的家长志愿者等参与暑期托管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以及社会实践基地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体验式学习能力和身心健康水平。学校不得开展学科教育教学、集中辅导、补课等,不得加重学生学业负担。

(五)服务经费

1.政府补助支持。建立完善小学生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县财政局对小学暑期校内托管服务所需经费予以适当补助;县总工会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劳务报酬支出、水电费支出、添置必要设施设备和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少儿的服务费用等。

2.家长成本分担。严格执行《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财政局 泰宁县教育局关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发改〔2022〕71号)的文件精神,学校收取费用要开具财政票据,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上缴县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严禁学校以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名义乱收费。

3.合理支付酬劳。各校应合理安排暑期托管教师、安全保障和管理人员。参加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的教师、安全保障人员和管理人员取得相应劳务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按每人每节不高于60元发放劳务报酬,酬劳总额不得高于家长上缴的成本费用和政府补助金额总和。

五、工作流程

实施暑期托管服务,坚持落实“学生自愿、家长委托、服务点统筹,部门管理”的原则要求,建立学生暑期校内托管服务资格审核制度,即按照“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学生和家长向服务点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填写申请表后家长签字确认)→审核资格并张榜公示→家长与服务点签订协议书”的程序进行操作。

(一)服务公示。各校要制定出台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实施细则,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公布。实施细则要明确服务对象、时间、地点、内容、方式,以及项目负责教师、注意事项等。

(二)报名申请。发放学生暑期托管服务申请表。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按照相关规定提出申请,由服务点审核并公布名单,家长与服务点签订协议书。服务点要根据申报情况,合理编排班级,并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动态管理。

(三)组织实施。鼓励和支持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退休教师、社会志愿者和在职教职工自愿参与学生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参与学生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可取得相应劳务报酬。

(四)总结经验。要通过主流媒体、单位门户网站等对开展小学生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予以总结推广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和形成关心、支持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的对象、家长自愿报名办法及审批程序,以及暑期托管服务时间、学生活动安排、安全防范措施等,报送县有关部门审核后执行

(二)加强安全保障。建立健全暑期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制定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做好安全预案。要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等制度,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要投保校方责任险,建立校园伤害风险管理机制,尤其是损害赔偿多方共担机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加强人员配备。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学校教职工、离退休教师,以及社会热心人士、志愿者、家长参与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要加强对参与暑期校内托管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加强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衔接,提高暑期托管服务人员业务素质、学生安全管理能力和暑期托管服务质量。有关学校要严格把好参与暑期校内托管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尤其是入口关、监管关、考核关,实行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人员犯罪记录准入查询、聘任公示、聘任报备、聘任考核等制度。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

(四)严格规范管理。服务点学校要制定学生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制度,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严禁以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名义开展盈利性活动。

各校暑期托管服务实施方案于7月7日前,工作总结于8月30日前通过办公平台报送县教育局初教股。

本方案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泰宁县教育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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