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15-0300-2023-00011
- 备注/文号: 泰林长办〔2023〕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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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废止
2023年是推深走实林长制的重要一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福建来三明考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三明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三明市林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明林长办〔2023〕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泰宁县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确保我县能在2023年的林长制考核中更进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主要目标
至2023年底,全县林业各项保护性及发展性指标保持优异水平,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达标;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管护率达到100%;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完成植树造林任务,力争全年林业总产值增长5%以上;各项督查检查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全面依法查处整改到位。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精准提升森林质量。
2023年,全县造林绿化任务62700亩。包括:开展植树造林4300亩、森林抚育48400亩、封山育林10000亩,创建省级森林村庄2个。
1.推进重点区域林相改善。以城市周边、村庄四旁、江河两岸、交通干道两侧等区域林相改善为重点,合理配置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彩色树种,科学营造多树种、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的生态景观林,丰富森林景观多样性,增强周边整体景观的联通性、观赏性,完成城乡一重山改造120亩、绿色通道改造180亩。
2.实施森林质量提升项目。按照《泰宁县森林质量提升方案》(2023-2025)工作要求,坚持“树种珍贵化、材种大径级化、结构复层异龄化”培育导向,综合应用集约人工林栽培和退化林分修复技术,推进树种结构调整,提高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采取间伐修枝、择伐改造、补植套种、割灌除草等措施,改善林分生长环境,调整林分密度、树种组成,促进林木生长,引导形成复层、混交、异龄林,提升林分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加强未成林造林地、低质低效林等封育,注重恢复和保护地带性森林植被群落,增强森林生态系统固碳中和能力。
3.积极营造丰产油茶林。积极推进优质高产油茶林新造和低产油茶林改造。鼓励利用规划造林地、低效茶园、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松材线虫病疫区采伐迹地等,种植或改培油茶。严格技术标准,采取更新改造、嫁接换冠、修枝整形、山地喷灌、测土配方施肥等丰产栽培措施,加快低产油茶林改造,提高油茶单产水平和经济效益,完成低产油茶林改造3747亩。
(二)着力强化森林资源保护。
1.加强林业执法力度。进一步优化林业执法队伍结构,持续推行“全员执法、局队合一”、基层林业执法“一带三”、一林一警、林长+法院、林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强化林业执法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水平,打造一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行政执法队伍。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森林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结合林长制、林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保护等工作,大力推进专项整治常态化,重拳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有效维护我县林区安定稳定。
2.抓实森林“两防”工作。牢固树立森林防灭火一体化理念,实施覆盖全域的森林防火智慧监测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县域火情监测和预警能力。重点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杜绝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统筹运用“治、防、改,检、封、罚”措施,做到治标措施和治本措施结合,技术手段和行政手段并用,强化疫木除害处理监督,从严从快落实死亡松树“动态清零”,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坚决遏制扩散蔓延势头。
3.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围绕“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林业重要节点,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福建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福建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等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力度,开展《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新修订版)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保护湿地意识,凝聚珍爱湿地共识,营造关注湿地、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着力优化升级林业产业
1.积极推动特色笋竹产业。按照《泰宁县笋竹产业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工作目标及县委县政府打造“百亿”产业、“百家”笋竹企业要求,以竹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依托,以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打造毛竹丰产示范片,培育做强笋竹产业龙头企业,推动我县笋竹产业跨越式发展。通过建设机耕道、地轨、灌溉设施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丰产竹林基础设施,开展科技下乡村系列活动,引导推广竹林科学经营技术,加快竹林低产改造,提高毛竹产量。稳步推进竹林流转工作,鼓励村集体、竹山经营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通过收储、联营等方式,扩大竹林经营面积,改变散户经营毛竹的现状,逐步走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2.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引导林农大力发展泰宁铁皮石斛、黄精、草珊瑚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发挥林下经济重点县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优势,加大基地建设规模,重点扶持有林下经济发展经验、项目做的好的公司和个人,打造集中连片的示范基地,新增林下经济经营面积1万亩。
3.稳步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挥上海、国铁对口帮扶优势,在森林康养基地运营、职工疗休养、旅游接待等方面加强沟通对接,争取与上海、国铁集团形成长期康养旅游合作开发机制。按照《福建泰宁县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工作目标,依托泰宁县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逐步开发休闲康养、养生康复、户外拓展、科普教育、慢特病疗养为重要发展方向的森林康养产品,不断优化森林康养产品结构,完成森林康养产品的升级。
4.持续振兴苗木花卉产业。发挥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优势,积极争取花卉产业建设项目,改善花卉生产企业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企业花卉设施栽培能力,实现花卉优质、高产、高效标准化栽培,推动产业整体增效,花卉个体增收,促进花卉产业提质增效。
(四)着力加强森林资源管理
1.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发挥好森林督查、环保督察、人类活动遥感动态监测变化图斑核实及全国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点位督查等机制作用,细化现场核查工作,及时查处和整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及时恢复植被,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机制。
2.加强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严格落实生态公益林“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加强生态公益林储备库建设,建立生态公益林“增减平衡”工作机制,对重点建设项目不可避免占用生态公益林时,做到及时补充,确保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相应面积不减少。坚持生态公益林调优调高原则,做好生态公益林优化布局调整工作。加强天然林保护管理,落实天然林停伐补助政策,确保天然林得到全面管护。
3.强化用林保障需求。坚持把项目用林保障作为重中之重,提供规范优质高效服务,切实保障好项目建设和地方发展,优化林地审批服务,保障项目用林需求。杜绝以审批为名,行乱砍滥伐之实,加大对破坏森林案件的查处,保持高压态势。依据自然资源部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按照国家和省林业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开展公益林生态保护区位调整,完成全县生态公益林优化布局。
(五)着力深化林权制度改革
1.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持续简化伐区调查设计因子和采伐审批程序,落实承诺制、备案制等林木采伐程序,完善林木采伐机制,探索放宽林木采伐蓄积量、年龄、坡度等指标,进一步推广林业站“一站式”服务。
2.深化联合联营模式。大力培育和发展大户经营、合作经营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创建家庭林场示范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林下种植示范基地,积极推进省级新型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任务。
3.实施林改创新工程。主动融入三明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广林票、碳票等价值实现的权益凭证,新制发林票1200万元;联合林业经营大户和村集体探索开发竹林经营碳汇项目,持续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开发林业碳票碳减排量1万吨。进一步落实“生态司法+碳汇”机制,探索行政案件适用林业碳汇(碳票)购买,积极引导违法行为人在生态修复的基础上,进一步赔偿因破坏森林资源导致的林业碳汇损失。探索拓展“碳汇+碳中和、碳汇+义务植树、碳汇+绿色金融”等场景应用,提升群众低碳意识,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4.强化金融支持力度。推广“福林贷”“青竹贷”“富林贷”等适合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特色信贷产品;探索研究与林木资源培育、笋竹产业、林下经济产业、林业碳汇项目等规划期匹配的中长期贷款品种,积极探索“碳票”、碳汇未来收益权质押等碳汇贷融资产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制度建设。围绕林长履责、源头管理、问题整治等重点环节,全面提升林长制工作质量。健全林长制组织、责任、制度、任务、支撑保障、考核评价“六大体系”,建立林长制高位推动、高度负责、高效运转、高速发展、高质保障,高标评价“六高模式”,落实落细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公开、督查督办、考核评价“五项”配套制度。
(二)实化林长履职。县、乡级林长每年召开1次以上林长会议,县、乡级林长、副林长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林长专题会议,每年专题会议次数不得少于1次,各级林长带头深入一线开展巡山护林,谋划部署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县、乡林长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协助本级林长、副林长知责履责尽责,推动林长通过会议、发布林长令、现场办公、专项督查、签发督办函等方式履责。各级林长办及时向本级林长报告林长制工作情况。持续开展林长制业务培训,针对乡、村两级林长、副林长、林长办工作人员和全部护林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林长履职能力和护林员的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发挥林长制指挥中心作用,加强护林员巡护监管力度,确保月巡护率达100%。
(三)夯实基层基础。加快全县林业站无人机配备全覆盖,深化无人机在林地巡护、资源调查、造林核查、灾害防控、森林督查、服务林区等方面的应用,提升林业信息化水平。利用专项资源,购置11台无人机设备,实现全县9个乡镇无人机全覆盖,实现无人机、护林员巡护监测和县级林长制指挥中心(各乡镇分中心)的三级森林资源监管体系。
(四)提升工作合力。发挥林长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林长协作部门对接联系,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在林长制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林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同向发力,形成生态保护齐抓共管、林业改革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林长制规范化长效化,进一步压实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有针对性解决制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突出问题,共同保护与发展森林资源。
(五)强化督查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优化林长制考核指标,科学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经县级林长、副林长审定后进行通报。加强县级林长制工作督查,督查结果形成通报并纳入年度林长制考核,对督查发现问题,跟踪督办、限时整改,推动工作成效提升。
(六)推动社会共治。加大林长制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级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和推广林长制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林长制建设,积极争取企事业单位、学校、工青妇等社会各界支持,共同开展造林、护林等特色活动。
泰宁县林长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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