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21-03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 泰水综〔2023〕6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各水库管理单位,局所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各项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细,经研究,我局决定对全县水利工程(含在建)、水利设施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对农村供水工程安全问题“回头看”,以保证我县水利工程、水利设施正常运行及农村供水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5月29日至6月9日,各检查组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检查内容
检查组通过查看现场、走访相关人员等形式对水库(电库)、小水电站、农村供水工程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水库运行(含白蚁防治)、小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农村饮水工程安全(含2021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及2022年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含水库道路、小水电站道路)等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检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宋安裘
成员:肖世文、吴志强、肖龙光
负责朱口镇的相关排查工作,由吴志强负责整理材料。
第二组:
组长:林隆圣
成员:谢华鹏、罗孟贞
负责下渠镇、梅口乡、开善乡的相关排查工作,由罗孟贞负责整理材料。
第三组:
组长:张燕军
成员:张桂珍、伍启强、梁善福
负责杉城镇、大田乡的相关排查工作,由伍启强负责整理材料。
第四组:
组长:陈友淼
成员:邹业刚、黄华平
负责新桥乡、上青乡的相关排查工作,由黄华平负责整理材料。
第五组:
组长:肖名松
成员:卢远兴、黄丽蓉、叶文轩
负责大龙乡的相关排查工作,由黄丽蓉负责整理材料。
联系人:黄丽蓉,电话:0598-7837301,各小组整理材料统一汇总到局安办。
四、工作要求
各检查组要坚持工作标准,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并及时记录、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材料,确保6月9日前全部完成排查。
附件:1.泰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排查表
2.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表
3.水库(电站)安全检查情况表
4.小水电站风险隐患排查表
5.水利工程(水库、水电站、水闸等)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表
泰宁县水利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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