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2-03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 泰发改〔2023〕3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5-3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泰宁县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今后,国家、省有权机关取消收费项目、废止收费文件或收费标准文件到期失效,其相关收费自动终止。
特此通告。
附件:泰宁县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财政局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泰宁县2023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
序号 |
单位名称 |
收费项目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1 |
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泰宁工作站 |
电大系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收费 (注册建档费、考试报名费、再次注册学费、本科类专业学费、专科类专业学费) |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与标准公示》、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电大系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7〕54号) |
注册建档费200元/生;报名考试费40元/人;再次注册学费50元/人·门;开放教育本科学费(法学、行政管理专业)100元/学分;开放教育本科学费(法学、行政管理专业)100元/学分;开放教育本科学费(会计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90元/学分;开放教育专科学费(法律事务、大数据与会计、学前教育专业)90元/学分;开放教育专科学费(行政管理、小学教育专业)80元/学分 |
2 |
福建省三明市金湖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
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与标准公示》、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电大系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7〕54号) |
600元/人·学年 |
职业技能鉴定费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381号) |
理论考试50元/人;实践技能操作中级工(B类)200元/人;实践技能操作中级工(C类)150元/人;考务费4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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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费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381号) |
13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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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泰宁县第一中学 |
普通高中学费 |
《关于调整三明市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明价〔2010〕88号);《关于调整泰宁县第一中学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泰价〔2010〕31号) |
900元/生·学期 |
普通高中住宿费 |
《泰宁县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泰宁第一中学学生公寓楼住宿收费标准的批复》(泰价〔2004〕64号) |
460元/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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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泰宁县实验幼儿园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泰发改〔2021〕7号) |
500元/生·月 |
5 |
泰宁县金湖幼儿园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泰发改〔2021〕7号) |
410元/生·月 |
6 |
泰宁县丹霞幼儿园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泰发改〔2021〕7号) |
500元/生·月 |
7 |
泰宁县五谷幼儿园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泰发改〔2021〕7号) |
410元/生·月 |
8 |
泰宁县朱口镇第一中心小学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泰发改〔2021〕7号) |
410元/生·月 |
9 |
泰宁县朱口镇第二中心小学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泰发改〔2021〕7号) |
中心园350元/生·月;村校园350元/生·月 |
10 |
泰宁县上青乡中心小学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泰发改〔2021〕7号) |
350元/生·月 |
11 |
泰宁县新桥乡中心小学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泰发改〔2021〕7号) |
350元/生·月 |
12 |
泰宁县大田乡中心小学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泰发改〔2021〕7号) |
350元/生·月 |
13 |
泰宁县下渠镇中心小学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泰发改〔2021〕7号) |
350元/生·月 |
14 |
泰宁县开善乡中心小学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泰发改〔2021〕7号) |
350元/生·月 |
15 |
泰宁县梅口乡中心小学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泰发改〔2021〕7号) |
350元/生·月 |
16 |
泰宁县大龙乡中心小学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泰发改〔2021〕7号) |
280元/生·月 |
17 |
泰宁县大龙乡龙安学校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泰发改〔2021〕7号) |
280元/生·月 |
18 |
泰宁县老年大学 |
老年大学学费 |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三明市老年大学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明发改价格〔2022〕223号) |
30-40元/人·学期 |
19 |
泰宁县人民法院 |
*诉讼费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 |
详见收费依据 |
20 |
泰宁县公安局 |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
《福建省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
6元/本 |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首次申领免费)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
20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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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
《福建省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
详见收费依据 |
||
*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0〕108号) |
25-100元/副 |
||
*机动车证照工本费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0〕108号) |
10元/证 |
||
非机动车牌证工本费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0〕108号) |
详见收费依据 |
||
驾驶许可考试费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0〕108号) |
30-40/人次 |
||
21 |
泰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向税务部门缴纳) |
《关于进一步完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4〕347号) |
工业项目中民用建筑易地建设费500元/平方米;非工业项目的民用建筑易地建设费1000元/平方米 |
22 |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 |
*不动产登记收费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
详见收费依据 |
*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第一本免费)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
详见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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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泰宁县城建监察大队) |
*污水处理费 |
《关于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的通知 》(泰价〔2016〕21号) |
居民0.85元/吨,非居民1.2元/吨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三明市物价委员会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核定城市道路占用收费标准的通知》(明价〔1994〕126号)、《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房〔2008〕343号) |
详见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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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福建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闽政〔1989〕综184号) |
详见收费依据 |
25 |
泰宁县水利局 |
*水资源费 |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商〔2014〕39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2007〕27号) |
详见收费依据 |
*水土保持补偿费(向税务部门缴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0〕267号) |
1元/㎡、0.25元吨 |
||
26 |
泰宁县殡仪馆 |
殡葬收费(四项基本服务) |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泰宁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泰发改〔2020〕58号) |
详见收费依据 |
备注:标注“*”的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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