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30-03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 泰应急〔2023〕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2-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泰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泰宁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
泰宁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安全和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根据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属地监管、分类分级的原则,严格实施源头管控。一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三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为抓手,严格执行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乡(镇)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促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形成全县执法队伍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良好局面。
三、执法工作日测算
2023年度,泰宁县应急管理局纳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人员共12人。总共3000个工作日,计算方法如下:
国家法定工作日(人/年):365-104-11=250日。
其中:
1.全年365日;
2.双休日=52周×2日/周=104日;
3.元旦、春节、五一、端午、清明、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个法定假日。
总执法工作日:250日×12人=3000日。
四、执法工作日的安排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180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含行政处罚工作日),包括重点检查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1200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即: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行政执法指导服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三)非执法工作日(1620日)
非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机关值班安排340日;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安排360日;参加党群活动安排430日;病假、事假安排40日;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安排150日;其他日常工作安排300日。
五、执法任务分解
(一)监督检查工作(180个工作日)
根据《编制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点检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的范围,共安排检查52家企业,其中列入重点检查单位35家,占检查单位数66.67%;其中抽查一般检查单位17家,占检查单位数33.33%。企业名单见附件。
1.监督检查对象
(1)非煤矿山企业(10个工作日)
在生产非煤矿山企业0家,证照不齐停产非煤矿山企业2家。
不定期抽查停产非煤矿山企业是否存在无证开采情况。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5个工作日),安全生产监管股(5个工作日)。
(2)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90个工作日)
安排检查41家单位,其中列入重点检查单位26家,占检查单位数63.4%;抽查一般检查单位15家,占检查单位数36.6%。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30个工作日),安全生产监管股(60个工作日)。
(3)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的企业(80个工作日)
安排检查11家单位,其中列入重点检查单位9家,占检查单位数82%;抽查一般检查单位2家,占检查单位数18%。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5个工作日),安全生产监管股(55个工作日)。
2.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根据《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版)《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以及工贸行业企业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重点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重点检查事项如下: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每次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应根据实际情况再制定具体执法检查方案。
(二)其他行政执法工作(1200个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300个工作日)
(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主要包括: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要工作部署情况;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排查大整治,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综合统计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等。安排24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60日),安全生产协调股(60日),风险预警和综合减灾股(60日)、安全生产监管股(60日)。
(2)依据法律、规章等规定,参与其他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治理督导等工作。安排6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30日)、安全生产监管股(30日)。
2.实施行政许可(100个工作日)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使用许可、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等。安排100工作日。
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股(100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20个工作日)
根据职责,开展一般事故调查处理。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60日)、安全生产监管股(50日)、风险预警和综合减灾股(10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60个工作日)
隐患举报日常管理、举报件核查等其他执法工作。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日)、安全生产监管股(30日)、风险预警和综合减灾股(10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90个工作日)
依据各自职责和工作安排,参加有关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活动。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30日)、安全生产监管股(60日)。
6.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90个工作日)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以及应急管理系统和应急管理执法人员教育培训。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日)、安全生产监管股(20日)、风险预警和综合减灾股(50日)。
7.办理行政应诉(8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30日)、安全生产监管股(30日)、风险预警和综合减灾股(20日)。
8.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36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90日),安全生产协调股(90日),风险预警和综合减灾股(90日)、安全生产监管股(90日)。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局机关各股室、综合执法大队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本计划要求,有效融合现有监管执法力量,厘清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能。在每季度末,对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
(二)规范执法行为。要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厘清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精准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要及时规范作出各类执法文书,录入信息系统,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严肃执法纪律。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公平执法,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并依法公示,主动接受检查对象及社会的监督。
(四)强化执法水平。行政执法人员要强化安全生产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应急能力。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科学研判风险,强化精准执法,敢于认真碰硬,坚决防止执法“宽松软”,切实减少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以高质量执法推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附件:2023年泰宁县应急管理局重点检查单位目录
附件: |
|
||
2023年泰宁县应急管理局重点检查单位目录 (共计52家)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执法责任单位 |
一 |
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单位(41家) |
||
1 |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泰宁城关加油站 |
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 |
泰宁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生产监管股 |
2 |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泰宁城西加油站 |
||
3 |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泰宁杉城加油站 |
||
4 |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三明泰宁迎宾加油站 |
||
5 |
三明市中油汽运油品销售有限公司泰宁加油站 |
||
6 |
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泰宁上行加油站 |
||
7 |
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泰宁下行加油站 |
||
8 |
泰宁县朱口加油站(普通合伙) |
||
9 |
泰宁县龙湖喇叭口加油站(普通合伙) |
||
10 |
泰宁县上青加油站(普通合伙) |
||
11 |
泰宁县金湖加油站 |
||
12 |
福建省泰宁县大田乡盛逸加油站(普通合伙) |
||
13 |
泰宁县梅口乡金鑫加油站 |
||
14 |
泰宁县新桥加油站 |
||
15 |
泰宁县下渠乡农机加油站(普通合伙) |
||
16 |
泰宁县兴源加油站 |
||
17 |
泰宁县大布乡农机综合服务部 |
||
18 |
泰宁县朱口镇八四加油站 |
||
19 |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泰宁大金湖服务区南区加油站 |
||
20 |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泰宁大金湖服务区北区加油站 |
||
21 |
泰宁县城关龙顺液氧站(普通合伙)(备货库:泰新公路3公里处) |
||
22 |
泰宁县水良烟花爆竹店 |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 |
|
23 |
泰宁县长路香烛店 |
||
24 |
泰宁县城关严功耀鞭炮店 |
||
25 |
泰宁县猪小米烟花爆竹店 |
||
26 |
泰宁县求真烟花爆竹店 |
||
27 |
泰宁县福临烟花爆竹店 |
||
28 |
泰宁县元辉烟花爆竹店 |
||
29 |
泰宁县品正香烛店 |
||
30 |
泰宁县杉城镇好运来烟花爆竹店 |
||
31 |
泰宁县祥强烟花爆竹店 |
||
32 |
泰宁县德高烟花爆竹店 |
||
33 |
泰宁县金玉鞭炮店 |
||
34 |
泰宁县城关傅水玉鞭炮店 |
||
35 |
泰宁县福寿喜烟花爆竹店 |
||
36 |
泰宁县金宏烟花爆竹店 |
||
37 |
泰宁县城关阿花烟花爆竹商行 |
||
38 |
泰宁县肖平生鞭炮店 |
||
39 |
泰宁县城关廖七珠鞭炮店 |
||
40 |
泰宁县小温香烛店 |
||
41 |
福建省泰宁县土产日杂公司 |
||
二 |
在生产非煤矿山(0家),无证停产非煤矿山(2家,不计入企业总数) |
||
1 |
泰宁县金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无证停产) |
地采矿山 |
泰宁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生产监管股 |
2 |
泰宁县华大石业有限公司-密岭青蛙石矿(无证停产) |
露天矿山 |
|
三 |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11家) |
||
1 |
泰宁县三晶光电有限公司 |
有色 |
泰宁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安全生产监管股 |
2 |
三明皓晟科技有限公司 |
||
3 |
福建省泰宁县明阳合金有限公司 |
||
4 |
泰宁县恒泰纺织布业有限公司 |
纺织 |
|
5 |
天泰纺织有限公司 |
||
6 |
泽凯纺织有限公司 |
||
7 |
宏佳纺织有限公司 |
||
8 |
福建省泰宁县金湖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
轻工 |
|
9 |
福建省恒立门业有限责任公司 |
||
10 |
泰宁县展宏纸业有限公司 |
||
11 |
福建三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建材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