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4-0300-2023-00002
  • 备注/文号: 泰大政〔2023〕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大田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1-1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大田乡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2年烟叶税返还村集体资金的通知
泰大政〔2023〕3号
来源:泰宁县大田乡 时间:2023-01-19 15:00
 大田乡     村民委员会:

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宁县2022年度烟叶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泰政发明电〔2022〕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将2022年烟叶税返还村集体资金下达到你村。

 

附件:大田乡2022年度烟叶税返还村集体资金明细表

 

 

大田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大田乡2022年度烟叶税返还村集体资金明细表

编制单位:大田乡人民政府

 

                单位:元、担

项目/村别

各村完成返税烟叶担数(担)

每担烟叶返税价格(元/担)

按照不同档次每担烟叶返税均价返还各村金额(元)金额取整

备注

大田乡合计

 4454.202

 

 

177000

 

大田村

1326.137

38.8

51000

二档

料坊村

1364.502

40.74

56000

一档

金坑村

274.712

38.80

10000

二档

谙下村

762..210

38.80

30000

二档

鱼川村

262.555

58.21

15000

一档

北斗村

 

464.086

 

32.98

15000

三档

 

注:①鱼川村超额完成合同担数50%以上(完成率179.64%,为一档,按照25%比率计算返税单价为42.75/担,料坊村超额完成合同担数10%以上(完成率111.88%,为一档,按照21%比率计算返税单价为40.74/担,测算其返税金额;

大田村、金坑村、谙下村完成合同担数10%以内(完成率分别为105.48%107.71%107.05%为二档),按照20%比率计算返税单价为38.80/担,测算各村返税金额;

北斗村未完成合同担数(完成率为70.32%,为三档),按照17%比率计算返税单价为32.98/测算各村返税金额。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