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4-01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 泰教〔2023〕1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2-0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因受物价上涨影响,特别是食品类(禽肉蔬果等)物价和洗涤费、人工服务费等涨幅明显,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简称“基地”,下同)与泰宁县金泰阳研学营地(简称“营地”,下同)原收费标准难以保障综合实践师生营养配餐和住宿服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食宿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住宿费标准调整
基地:原标准25元/天,调整为28元/天
营地:原标准30元/天,调整为33元/天
二、餐费标准调整
基地:小学生原标准141元/周,调整为163元/周
带队教师原标准159元/周,调整为185元/周
营地:小学生原标准141元/周,调整为163元/周
中学生原标准159元/周,调整为185元/周
带队教师原标准159元/周,调整为185元/周
学生县内研学酒店用餐每个正餐标准为25元。
该标准从2023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报县发改局备案。县教育局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地和营地规范收费行为。基地和营地要坚持公益性原则,收取的资金全部用于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所需,严格“一事一收、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财务要求,要主动公开收费标准和每期费用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泰宁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收费情况表
泰宁县教育局
2023年2月9日
附件
泰宁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收费情况表
一、泰宁县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收费项目与标准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说明 |
||
人/天 |
5天小计 |
|||
住宿费 |
28 |
112 |
按4夜收取(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提供相关证明,全额减免)。 |
|
餐费 |
小学生 |
37 |
163 |
共计4早餐,9正餐;小学生早餐7元,正餐15元;教师早餐8元,正餐17元。(学生县内研学在酒店用餐标准25元/人.餐) |
教师 |
42 |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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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办 费 |
交通费 |
20(县城↔基地) |
县城学校、基地往返交通费;乡镇学校视路途里程据实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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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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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材费 |
30 |
泥塑、植物拓印等(据实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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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费 |
研学基地 服务费 |
20 |
预收,如线路有变动,根据县研学基地优惠政策据实收取。 |
|
交通费 |
50 |
预收,如线路有变动,根据交通收费标准据实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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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学生405元,教师185元。 |
二、泰宁县金泰阳研学营地收费项目与标准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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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33 |
132 |
按4夜收取(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提供相关证明,全额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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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费 |
小学生 |
37 |
163 |
不含首日早餐,最后一天晚餐; 小学生:早餐7元,正餐15元; 初(高)中生、教师:早餐8元,正餐17元。 |
初(高)中生 |
42 |
185 |
||
教师 |
42 |
185 |
||
代 办 费 |
交通费 |
10(县城↔营地) |
县城学校、基地往返交通费;乡镇学校视路途里程据实收取。 |
|
保险费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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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材费 |
30 |
预收,根据实际耗材据实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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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服务费 |
13 |
65 |
活动组织、课程服务、安全保障、后勤管理等人员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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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外研学费 |
初中、高中生根据研学线路产生费用据实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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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确定研学具体方案后,由学校主办方与承办方明确具体收费项目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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