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5-0300-2022-00032
  • 备注/文号: 泰文旅〔2022〕5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9-28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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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做好泰宁古城夜间街头文化活动的通知
泰文旅〔2022〕51号
来源: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时间:2022-10-12 09:47
县有关单位、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泰宁古城夜间街头文化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2年9月28日


泰宁古城夜间街头文化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发展街头文化丰富文化供给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供多样化文化供给,满足市民游客夜间文化休闲需求,丰富古城文旅业态,助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拟在泰宁古城开展常态化街头文化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活动时间

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每晚19:30—21:00(除恶劣天气)。

活动地点

泰宁古城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泰宁明城文旅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县文化馆、县博物馆、县图书馆、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县芳华文体影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四、工作机制

1.活动由县文旅局和明城文旅公司共同配合开展,县文旅局和明城文旅公司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县文旅局和明城文旅公司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2.县文旅局局党组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协调工作小组,分管负责人牵头,局属单位相关负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3.县文化馆负责活动项目的总策划和总协调,县博物馆、县图书馆、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芳华公司作为协调小组成员要服从调度、密切配合。

五、活动内容

(一)古城巡游

1.时间:每周五、周六晚19:30—21:00,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庆或重大接待,活动时间另行安排

2.巡演线路:图书馆小广场—九举巷—左圣路—水车广场(集中表演点)—绣衣坊—尚书街—尚书第小广场(集中表演点)

3.活动频次:每晚2次;

4.内容:

1)特色灯舞表演组(周五):各类灯舞(鱼子灯、龙灯、桥灯等)、河蚌、旱船、花轿等民俗灯舞群演;

2)状元巡游组(周六):装扮邹状元、衙役、龙套、汉服走秀、旗袍表演、游戏角色cosplay等群演。

(二)固定点位表演

1.时间:周日至周四晚19:30—21:00

2.地点图书馆小广场、尚书第小广场、九举巷古井旁、进士巷口古井旁、水南桥头、灵秀商城内桂花树下2处、水车广场

3.内容:“真人不倒翁”、戏曲表演和人物互动泰宁山歌表演上青古乐表演、太极拳表演、杂技杂耍、说唱、弹唱、器乐演奏等。

4.表演项目和场地不固定,每天至少3个点位3种表演。

(三)社会主体项目

1.时间:每周3-5次,19:30—21:00(由业主根据受众自行确定并报备);

2.地点:尚书街望芸阁汉服体验馆,九举巷尚品苑茶楼、岭红馆、城南小酒馆;

3.内容:望芸阁汉服体验馆开展古琴古筝表演,二楼抛绣球表演活动;尚品苑茶楼开展擂茶技艺展示;岭红馆、城南小酒馆周边弹唱等街头文化表演。

(四)文化场馆夜间开放

1.博物馆延时开放

1)时间:周三至周日开放至21:00;

2)地点:尚书第;

3)内容:开放夜游尚书第;招募1-2名古筝爱好者在尚书第门前小广场或者尚书第二栋前厅演出,演出时长为1小时在尚书第门前小广场及尚书第内设置5个古装汉服形象立牌,供参观游客打卡拍照。

2.县图书馆延时开放

1)时间:周二至周日19:00-21:30(夏令时),

18:30-21:00(冬令时),节假日另行通知;

2)地点:县图书馆;

3)内容:一楼幼儿绘本室、报刊阅览室,二楼少儿阅览室、综合阅览室、四楼火车头书吧免费开放;招募15名小读者穿汉服表演诗词吟诵、经典朗读。

3.梅林戏夜间低票价演出

1)时间:每周三、五、六晚19:30;

2)地点:梅林戏展示中心;

3)内容:梅林戏低票价演出,开放古城“大众茶馆”,外请艺人表演,开放音乐吧,提供戏曲音乐包场服务。

4.乡村非遗博览苑夜间公益性演出

1)时间:每周五、六晚19:30—21:00

2)地点:乡村非遗博览苑;

3)内容:梅林戏、上青古乐、泰宁山歌等非遗专场演出,开放“谷仓茶铺”。

5.公益性电影放映

1)时间:每周2-3场,19:00;

2)地点:灵秀泰宁花圃旁

3)内容:播放《浴血大别山》《猎枪》《雪耻杀》《血战许昌》等抗战题材影片。

(五)非遗夜市

1.时间:每晚19:30—21:00

2.地点:尚书街

3.内容:11辆小摊车前期进行免租招募组织摊主着汉服、古装,开展竹编技艺、传统杆秤、鱼子灯等非遗展示展演,销售泰宁非遗文创产品、特色小吃、农特产品等。

、活动要求

1.保证演出质量。各承办单位要对表演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表演形式多样、观赏性强、游客互动参与性高。禁止表演低俗内容、发表不当言论。

2.坚持服务为主。以向市民、游客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为主,结合市场化手段,促进文旅消费,实现梅林戏展示中心等场馆收入增加,丰富古城文旅业态。

3.及时优化调整。县文化馆根据每个队伍表演内容、群众评价及影响,及时调整表演内容。对群众评价不良的队伍及时终止表演资格。

4.建立考评机制。县文化馆要建立街头文化服务队绩效评价和退出机制,要监督非遗夜市小摊车摊主,每天在规定时间进行售卖,对于不服管理,经常性停摊的摊车要及时收回使用权。

 

附件:泰宁古城夜间街头文化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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