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5-0300-2022-00032
- 备注/文号: 泰文旅〔2022〕5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9-2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现将《泰宁古城夜间街头文化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2年9月28日
泰宁古城夜间街头文化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发展街头文化丰富文化供给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供多样化文化供给,满足市民游客夜间文化休闲需求,丰富古城文旅业态,助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拟在泰宁古城开展常态化街头文化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每晚19:30—21:00(除恶劣天气)。
二、活动地点
泰宁古城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泰宁明城文旅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县文化馆、县博物馆、县图书馆、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县芳华文体影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四、工作机制
1.活动由县文旅局和明城文旅公司共同配合开展,县文旅局和明城文旅公司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县文旅局和明城文旅公司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2.县文旅局局党组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协调工作小组,分管负责人牵头,局属单位相关负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3.县文化馆负责活动项目的总策划和总协调,县博物馆、县图书馆、县梅林戏艺术传承保护中心、芳华公司作为协调小组成员要服从调度、密切配合。
五、活动内容
(一)古城巡游
1.时间:每周五、周六晚19:30—21:00,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庆或重大接待,活动时间另行安排。
2.巡演线路:图书馆小广场—九举巷—左圣路—水车广场(集中表演点)—绣衣坊—尚书街—尚书第小广场(集中表演点);
3.活动频次:每晚2次;
4.内容:
(1)特色灯舞表演组(周五):各类灯舞(鱼子灯、龙灯、桥灯等)、河蚌、旱船、花轿等民俗灯舞群演;
(2)状元巡游组(周六):装扮邹状元、衙役、龙套、汉服走秀、旗袍表演、游戏角色cosplay等群演。
(二)固定点位表演
1.时间:周日至周四晚19:30—21:00;
2.地点:图书馆小广场、尚书第小广场、九举巷古井旁、进士巷口古井旁、水南桥头、灵秀商城内桂花树下2处、水车广场;
3.内容:“真人不倒翁”、戏曲表演和人物互动、泰宁山歌表演、上青古乐表演、太极拳表演、杂技杂耍、说唱、弹唱、器乐演奏等。
4.表演项目和场地不固定,每天至少3个点位3种表演。
(三)社会主体项目
1.时间:每周3-5次,19:30—21:00(由业主根据受众自行确定并报备);
2.地点:尚书街望芸阁汉服体验馆,九举巷尚品苑茶楼、岭红馆、城南小酒馆;
3.内容:望芸阁汉服体验馆开展古琴古筝表演,二楼抛绣球表演活动;尚品苑茶楼开展擂茶技艺展示;岭红馆、城南小酒馆周边弹唱等街头文化表演。
(四)文化场馆夜间开放
1.博物馆延时开放
(1)时间:周三至周日开放至21:00;
(2)地点:尚书第;
(3)内容:开放夜游尚书第;招募1-2名古筝爱好者在尚书第门前小广场或者尚书第二栋前厅演出,演出时长为1小时;在尚书第门前小广场及尚书第内设置5个古装汉服形象立牌,供参观游客打卡拍照。
2.县图书馆延时开放
(1)时间:周二至周日19:00-21:30(夏令时),
18:30-21:00(冬令时),节假日另行通知;
(2)地点:县图书馆;
(3)内容:一楼幼儿绘本室、报刊阅览室,二楼少儿阅览室、综合阅览室、四楼火车头书吧免费开放;招募15名小读者穿汉服表演诗词吟诵、经典朗读。
3.梅林戏夜间低票价演出
(1)时间:每周三、五、六晚19:30;
(2)地点:梅林戏展示中心;
(3)内容:梅林戏低票价演出,开放古城“大众茶馆”,外请艺人表演,开放音乐吧,提供戏曲音乐包场服务。
4.乡村非遗博览苑夜间公益性演出
(1)时间:每周五、六晚19:30—21:00
(2)地点:乡村非遗博览苑;
(3)内容:梅林戏、上青古乐、泰宁山歌等非遗专场演出,开放“谷仓茶铺”。
5.公益性电影放映
(1)时间:每周2-3场,19:00;
(2)地点:灵秀泰宁花圃旁;
(3)内容:播放《浴血大别山》《猎枪》《雪耻杀》《血战许昌》等抗战题材影片。
(五)非遗夜市
1.时间:每晚19:30—21:00;
2.地点:尚书街;
3.内容:11辆小摊车前期进行免租招募,组织摊主着汉服、古装,开展竹编技艺、传统杆秤、鱼子灯等非遗展示展演,销售泰宁非遗文创产品、特色小吃、农特产品等。
六、活动要求
1.保证演出质量。各承办单位要对表演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表演形式多样、观赏性强、游客互动参与性高。禁止表演低俗内容、发表不当言论。
2.坚持服务为主。以向市民、游客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为主,结合市场化手段,促进文旅消费,实现梅林戏展示中心等场馆收入增加,丰富古城文旅业态。
3.及时优化调整。县文化馆根据每个队伍表演内容、群众评价及影响,及时调整表演内容。对群众评价不良的队伍及时终止表演资格。
4.建立考评机制。县文化馆要建立街头文化服务队绩效评价和退出机制,要监督非遗夜市小摊车摊主,每天在规定时间进行售卖,对于不服管理,经常性停摊的摊车要及时收回使用权。
附件:泰宁古城夜间街头文化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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