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9-0300-2022-00034
  • 备注/文号: 泰人社〔2022〕5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9-2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泰人社〔2022〕58号
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9-27 16:14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按照《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明人社〔2021〕138号)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22年度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事业、企业(含非公企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公需科目(30学时):《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

  2.专业科目(60学时):课程含机械类、文化艺术类、公共管理类、档案类、电气自动化类、教育类、医疗卫生类、经济管理类、土建类、工程类、交通运输类、电子信息类、环境保护类、农业类、林业类、水利类等16个系列。

  公需科目为事业单位人员必学科目;专业科目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修,每人限选一门,学分需整十数申报,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不得低于90学时。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依托三明教育学院学习培训平台(px.smjyxy.cn)开展网络培训,培训收费标准为2.5元/学时.人。

  四、报名方式

  各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培训报名工作(下属企、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集中报名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至10月21日止,报名负责人员需将《2022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报名表》(见附件)和缴费凭证图片打包(文件以单位名称命名)一并发送至邮箱:smdd8220902@163.com,一周后可登录学习。

  汇款账户:三明教育学院

  账号:350501646150096666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列东支行

  用途注明:单位+人数

  单位缴费后,微信、支付宝可扫码开票,填写信息时,务必将“发票金额”改成实际转账金额,信息仅需提交一次,半个月后系统会自动发送票据至已填写的手机和邮箱。

  

  五、学习流程

  登录三明教育学院学习培训平台(px.smjyxy.cn),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更改过密码的学员沿用更改后的密码),进入学习空间点击课程进行学习。

  六、培训时间与证书获取

  1、培训时间。集中学习时间截止至11月30日。请各参训人员及时参加网络学习,确保在11月30日之前完成培训。培训时间结束后学习平台将自动关闭。

  2、证书获取。参训人员必须完成公需科目30学时(视频学习和考试)及按需申报的专业科目学时(视频学习)后,方能获取培训合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学习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培训平台管理员联系,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0598-8220902。

  七、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为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及专业科目网络培训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自2016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二)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应将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结果记入业务考绩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续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附件:2022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报名表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