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4-0300-2022-00046
  • 备注/文号: 泰教〔2022〕7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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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泰教〔2022〕71号
来源:泰宁县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2-08-17 16:39

县直各中小学,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21〕2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2〕21号),以及《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推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明委办发〔2022〕2号)精神,有效推动我县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提质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近年来,我县推进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至2021年秋季,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但部分学校仍存在课后服务形式比较单一、优质项目和特色项目不多、个性化服务开展不足等问题。各校要深刻认识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对贯彻落实中央“双减”决策部署、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的重要意义,切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课后服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快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

  二、进一步明确原则。课后服务工作应坚持自愿参与、公益惠民原则,各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参加课后服务,不得无故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要通过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吸引学生主动参与,坚决防止“一刀切”做法。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要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加快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课后服务费用。

  三、进一步规范时间。各校要落实课后服务“5+2”要求,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工作日中午和傍晚两个时段原则上应根据家长需求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可开设不超过2课时的晚自习班。有条件的学校可探索将课后服务适当扩大到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但应本着审慎从严原则把握,并由县教育局审核学校实施方案,服务项目和内容限定在“对有需求的学生进行兴趣特长培养”,时长要科学合理,坚决纠正利用周末和节假日课后服务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四、进一步丰富内容。各校要结合学生需求、校情学情与特色资源,持续优化升级“一校一案”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每学期公布“菜单式”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要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辅导,引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要结合优势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拓展服务,增强吸引力。要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工作日“2+N”课后服务模式(“2”即作业辅导和体育活动2项基本服务,“N”即学校结合优势特色、学生需求开展科普、文艺、劳动、阅读等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类拓展服务),到2022年秋季学期,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实现课后服务“2+N”模式全覆盖,城区实现“2+3”课后服务模式的学校达80%以上。要持续推进课后服务向暑期托管延伸,在2021年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暑期托管服务,满足学生和家长暑期托管需求。

  五、进一步整合资源。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为主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各校要加强参与课后服务教职人员、志愿者专业培训,充分挖掘教职工的优势、兴趣、特长,为教职工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创设条件和平台。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完善由县教育局、学校、公益机构及社会机构等多方参与、协调发展的课后服务体系,积极协调整合社区活动场所、校外活动中心、妇儿活动中心等场地设施,利用泰宁科普教育、文化旅游、历史文物、体育艺术、红色教育、劳动教育、研学实践等优质资源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满足不同类型课后服务需求。学校课后服务不能满足学生需求的,可结合学校实际和需求,规范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并建立健全动态评估退出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严禁开展学科类培训。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上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做优做好线上学习服务。

  六、进一步落实待遇。县教育局主动协调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大对课后服务财政补助力度,合理制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完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标准,参照《泰宁县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泰教〔2020〕13号)执行。要按规定及时调整绩效工资核定办法,足额发放教师参与课后服务补助,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要健全激励机制,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落实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轮班”“弹性上下班”等制度。有条件的学校可通过提供教师爱心家庭晚餐,设置教师休息室、锻炼室等各种举措,为教师安心投入工作创设良好环境。

  七、进一步强化安全。各校要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课后服务工作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师生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和心理疏导,规范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等制度。要把好外聘人员资格关口,加强课后服务课程内容审核,强化课后服务教学纪律、教学语言等监督管理,严禁发表不当言论或观点。提供学生用餐服务的学校,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校外提供配餐的学校需委托具备资质的企业集中配餐,不得向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

  八、进一步宣传引导。各校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建立健全课后服务意见征求反馈机制,发挥学生家长和家长委员会在课后服务中的协助、沟通、监督等作用,建立学生和家长广泛参与的课后服务评价体系,不断提升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满意度。县教育局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工作督导考核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并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宣传,积极通过主流媒体、教育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加强课后服务工作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泰宁县教育局

  2022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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