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21-0300-2022-00011
- 备注/文号: 泰水综〔2022〕2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0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为贯彻落实《三明市水利局转发福建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防汛备汛工作及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明水函〔2022〕11号)和《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水电站等水利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认真抓好各项备汛措施,确保我县2022年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经研究,决定3月上旬开展水利工程汛前安全检查,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水利水电工程安全运行情况。各乡(镇)管辖的水库、小水电站、在建水利水电工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应采取的防汛措施,险段堤防是否采取防患措施。
(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大坝管理岗位职责等有关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三)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安全施工情况。检查是否制定了安全度汛预案,是否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做好高空作业、施工用电、机械作业起吊等安全工作。
二、检查要求
(一)各乡(镇)及相关工程管理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开展“拉网式”检查工作,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
(二)按照检查内容,采取抽查和“听、查、看”的形式进行。“听”即听水利工程安全自查情况的汇报;“查”即查工程存在的隐患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及处理情况;“看”即看检查内容的工作落实情况。
(三)在建水利工程及水库(电库)检查情况材料由工程站汇总,小水电站检查情况材料由农电站汇总。
三、检查分组
第一组:
组长:潘志明
成员:肖名松、黄华平、陶立荣
负责梅口乡、大龙乡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由陶立荣负责整理材料。
第二组:
组长:肖来辉
成员:宁敏芳、李秀媚、郑英贵
负责下渠镇、上青乡、大田乡的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由郑英贵负责整理材料。
第三组:
组长:黄世权
成员:卢远兴、邹业刚、梁善福
负责朱口镇、新桥乡的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由梁善福负责整理材料。
第四组:
组长:林隆圣
成员:张桂珍、吴升平、卢雁玲
负责杉城镇、开善乡的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工作,由卢雁玲负责整理材料。
四、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22年3月7日—3月11日,具体时间由各小组自行安排。
附件:1.泰宁县水库(电站)基本情况表
2.在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表
3.水库(电站)安全检查情况表
4.小水电站风险隐患排查表
泰宁县水利局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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