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4-0300-2022-00037
  • 备注/文号: 泰教〔2022〕5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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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宁一中、金湖旅专2022年高一新生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
泰教〔2022〕54号
来源:泰宁县教育局 时间:2022-05-30 16:12

各初中,泰宁一中、金湖旅专:

  现将《泰宁一中、金湖旅专2022年高一新生招生录取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宁县教育局

  2022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泰宁一中、金湖旅专2022年高一新生招生录取办法

 

  今年我县中考考生为1165人(含往届生考生),根据《三明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明教中〔2022〕69号)精神,泰宁一中招收高一新生620人(其中20人为艺体类特长生,面向全市招收),金湖旅专招收高一新生550人。为了积极稳妥做好2022年泰宁一中、金湖旅专招生工作,制定本录取办法。

  一、录取依据

  (一)考试总分。中招总分满分为8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按卷面原始分,体育与健康按“笔试+测试”得分,物理按卷面原始分的90%,化学按卷面原始分的60%,道德与法治、历史各按卷面原始分的50%,生物、地理各按卷面原始分的30%计入中招总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和体育与健康等7科折算后取小数点后2位,所有科目累加后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

  (二)等级总分。等级总分满分为70分,以全市为单位,根据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7科原始成绩,由高到低位次划定A、B、C、D、E五个等级,每个学科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5%、D等级15%、E等级5%,A等级按10分、B等级按8分、C等级按6分、D等级按4分、E等级按2分折算,7科等级折算分累加为等级总分。

  (三)考查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考查科目成绩。省三级及以上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各考查科目必须全部合格。

  (四)政策性加分或减分。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在考试总分中加分或减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省三级及以上达标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良(含良)以上。

  二、泰宁一中招生录取办法

  招生录取顺序按自主招生、统招生、定向生、定向转统招四类依次进行。

  (一)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1.泰宁一中制定艺体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报市教育局审定后,向社会发布。

  2.泰宁一中应在全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之后组织自主招生考试(测试),在此之前组织的考试(测试)一律无效。

  3.泰宁一中于中考志愿填报之前,在县中招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划定入围考生(投档总分不低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自主招生考试(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统招生录取办法

  1.确定入围考生。按泰宁一中招生计划数的1.6倍(即全县前960名)划定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七个学科的入围等级总分。

  2.择优录取。在入围人数中按考生投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或减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统招生300人。对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良(含良)以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美术、音乐等科目考查成绩全部合格等相关条件。最后一名若出现同分,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数学成绩仍同分,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语文成绩仍同分,再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均同分,则一并录取(下同)。

  3.志愿优先。按考生所报考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三)定向生录取办法

  1.资格认定。享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具有本县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比例分配。我县定向生按泰宁一中招生数50%的比例招收300人,分配公式为:各校定向生数=各校应届考生数×(300÷全县应届考生数1161人)。由此得出各校定向生名额如下:一中初中部21人,二中25人,三中113人,四中116人,下渠14人,龙湖11人。

  3.控制分值。根据市招生文件,泰宁一中招收泰宁一中初中部、泰宁三中、泰宁四中定向生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45分录取;招收泰宁二中、下渠中学、龙湖中学定向生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60分录取,2023年调整为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下降30分、45分。若该初中学校符合定向生录取分数线的人数超过限定计划数时,将按投档分从高到低录取(同分录取办法同上)。

  (四)定向转统招录取办法

  在完成泰宁一中统招生300人、定向生的基础上,若“定向生”招生指标未完成,则调整为统招生指标,在愿意调剂的考生中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补充录取(同分录取办法同上),直至完成泰宁一中600人招生任务。

  三、金湖旅专招生录取办法

  (一)招生对象。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具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业在职员工、现役士兵、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

  (二)招生计划。详见《金湖旅专2022年秋季招生计划表》

  (附件)。

  (三)录取办法。根据《2022年三明市五年制高职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方案》,参加2022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实行网络统一招生录取;依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招生对象,由金湖旅专在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中实行自主招生。招生录取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

  四、志愿填报

  (一)第一类为普通高中志愿。设七栏志愿,自愿就读泰宁一中的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泰宁一中(志愿栏后请根据意愿勾选是否同意调剂),同时可填报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1—3所。

  (二)第二类为五年制高职志愿。可填报20个专业学校志愿。

  (三)第三类为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可填报10个专业学校志愿,自愿就读金湖旅专的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金湖旅专。

  全市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报名、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在同一平台进行。所有志愿安排在同一时间填报,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再组织职业院校录取。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中考成绩发布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系统关闭后,不再安排补报。

  五、照顾性政策

  (一)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人民警察子女

  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民警子女,加分分值为20分。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加分分值为20分。

  3.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消防救援人员、民警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级、二级公安英模的子女,加分分值为15分。

  4.前款规定范围之外的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2021年—2025年加分分值为5分。2026年起调整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再享受照顾性加分政策。

  上述加分对象以省教育厅联合相关部门下发的名单为准。

  (二)获设区市(含)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10分。

  (三)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为3分。

  (四)农村户口独生女、二女结扎户子女,残疾独生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3分。2026年起,此类考生不再享受照顾性加分政策。

  (五)各类照顾加分不能累加,仅取最高的一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填写《注意录取登记表》,名单和照顾项目经相关部门(单位)审核后由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师生、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统一录取名单是泰宁一中学生学籍接续的唯一依据,对未经市、县教育局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发起或审核通过学籍接续。

  (二)泰宁一中不得招收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2022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方法:根据全市参加中考考生数的65%比例划定,以最后一名入围考生的投档分作为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经县教育局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审定后,艺术、体育等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可适当降低。

  (三)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含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不能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允许根据个人意愿报读中职(含五年制高职)学校。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不得将其纳入在校生统计。参加2022年中考的本市考生,未填报金湖旅专志愿,将无法被金湖旅专录取。

  (四)县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组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管,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政策公开、计划公开、录取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五)加大招生宣传。《新职业教育法》实施以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各校要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落实“人人可教,皆可成才”的教育理念 。同时,各校要将本通知精神及时告知教师、学生和家长,做好政策的解读、解释工作,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招生信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金湖旅专2022年秋季招生计划表

  

 

泰宁县教育局

  2022年5月30日

 

 

  附件:

  金湖旅专2022年秋季招生计划表

序号

学校名称专业名称

专业编码

学制

招生计划数(人)

收费

标准

备  注

总数

平台 招生

自主 招生

合计

三明市金湖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A00800

 

550

310

240

   

1

旅游服务与管理

A00801

三年

30

30

0

免学费

参加福建省学业水平考试考取各类本科大专高等院校;或由联办企业安置就业。

2

导游服务

A00802

三年

20

20

0

免学费

3

茶艺与茶营销

A00803

三年

20

20

0

免学费

4

计算机应用

A00804

三年

40

30

10

免学费

5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A00805

三年

40

20

20

免学费

6

计算机网络技术

A00806

三年

40

20

20

免学费

7

幼儿保育

A00807

三年

80

50

30

免学费

8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A00808

三年

40

30

10

免学费

9

电子商务

A00811

三年

30

30

0

免学费

10

会计事务

A00812

三年

30

30

0

免学费

11

绘画

A00809

三年

60

30

30

免学费

与泰宁领航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联办,参加高考升学,考取各类本科院校。

12

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

A00810

三年

120

0

120

免学费

  备注:届时以市教育局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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