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80-0300-2022-00010
- 备注/文号: 泰杉政〔2022〕1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1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镇粮食产能,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和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现将县政府办下达我镇2022年粮食播种面积2.18万亩、总产8962吨的指导性计划任务分解下达(详见附件),并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泰宁县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泰政办〔2022〕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狠抓播种面积落实
各村要严格按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总体要求,全面从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度,对照指标压实粮食安全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完成指标任务,及时将粮食播种面积安排落实到自然村、村民小组。要按照“稳稻谷、增旱粮”的思路,突出抓好稻谷、大豆、薯类、玉米等四大重点粮食作物,鼓励动员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增加粮食种植面积。
二、加大宣传惠农政策,发挥政策激励效应
各村要加大惠农扶粮政策宣传和监管力度,切实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再生稻催芽肥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和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等各项中央、省、市惠农扶粮政策,尤其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村要提前做好摸底、核实补贴面积、公示补贴资金等工作,以便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按时发放到农民手中,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效应,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加强完善基础设施,提升耕地生产能力
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向水稻生产功能区集聚,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继续实施地力提升工程,发展绿肥种植,示范推广商品有机肥,实施稻田秸秆还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提高耕地产出能力。
四、统防统治防灾减灾,减轻灾害造成损失
积极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针对气候异常、极端天气频发的情况,建立防灾减灾预案和应急响应制度。密切与气象部门沟通会商,研判全年气象年景和灾害发生趋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做到预警要早、反应要快、措施要实、指导到位。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和作物生育进程,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落实防灾减灾关键技术,推进科学抗灾。做好灾后应急种子等救灾物资的调剂供应,指导农民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附件: 2022年杉城镇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表
杉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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