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0-03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 泰杉政〔2022〕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2-16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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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杉城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泰杉政〔2022〕6号
来源:杉城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2-02-18 10:52

各行政村:

春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高发季节。当前,正在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也将陆续举办。因此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事关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公共卫生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提高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切实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落实防控职责。要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积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禽流感疫情。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严重失职,出现重大疫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做好摸底调查。要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饲养的家禽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家禽饲养数量,为开展强制免疫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三、落实强制免疫。积极配合村级防疫员认真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强制免疫工作,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对不接受强制免疫或以种种口阻挠村级动物防疫员开展免疫的养殖户,村干部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下达强制免疫通知书,确保整体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四、做好疫情排查。行政村要按照禽流感排查方案要求,每天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饲养的家禽进行全面排查,有效降低禽流感疫情发生风险。一旦发现家禽异常死亡或死亡数量较大时,要立即向镇畜牧兽医水产站报告,及时排查疫情。

五、规范疫情报告。要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上报疫情严禁谎报、瞒报、漏报、不报、越级报告疫情,确保疫情信息的准确性

六、开展防控知识宣传。要加大对禽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力度,向群众宣传不接触、不宰杀、不食用病、死畜禽。对病死家禽要采取深埋或焚烧等方法处理。 

七、做好防控值守。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能及时处理,并按要求及时报告。

 

附件:杉城镇2022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杉城镇人民政府      

2022216日    

 

 

 

 


附件:

 

杉城镇2022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农业农村局工作安排,从217号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动物疫病免疫工作。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全镇的动物防疫工作按时完成,根据杉城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主要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山羊的小反刍兽疫等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非洲猪瘟、猪蓝耳病等其它动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和牲畜口蹄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强制免疫畜禽的耳标佩带率、免疫证持证率、防疫档案建档率均达到100%

二、工作时间

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从217日开始,到320日结束分四个组。

第一组防疫员瑞忠冯文标负责长兴村、调洋川村、邱洪村、同兴社、梅桥村。

第二组防疫员:杨兰凤李由水负责丰岩村、南溪村、际溪村、帐干村、大坪村。

第三组防疫员:梁华赵旺水负责民主村、水南村、胜一村、胜二村、红卫村、红光村。

第四组防疫员:邓毓根、冯文标,负责东石村、王石村、八里桥村、吕家坊村、南会村。

三、工作要求

1.各村在春防工作中,要继续坚持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村委会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的动物防疫工作总体要求

2.要继续坚持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发动,保密度,镇畜牧兽医站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联动的工作责任制。 

3.加大对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引导群众积极配合强制免疫工作,共同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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