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4-0300-2022-00013
- 备注/文号: 泰教〔2022〕1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3-0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县直各初级中学、小学,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
根据省、市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文件精神和县招委会会议纪要(〔2022〕1号)精神,为规范招生秩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证适龄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积极稳妥地做好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就近入学原则。以适龄入学新生的父母固定居住地(凭房产证、户口簿)为依据,按照招委会划定的片区,本着相对就近原则,免试入学。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将建立和完善本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监督制度,加强县教育局、学校、家庭、社会的沟通联系。
(三)免费入学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实施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簿籍。
二、招生计划
1.招生对象。具有泰宁县户籍或常住泰宁县的外地户籍小学毕业生。
2.各校招生计划
学 校 |
班级数 |
班额数 |
招生数 |
备注 |
泰宁一中 |
4 |
50 |
200 |
含插班生约50人,不含到外地就读的学生。 |
泰宁二中 |
3 |
40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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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三中 |
11 |
50 |
550 |
|
泰宁四中 |
12 |
50 |
600 |
|
龙湖初中 |
1 |
40 |
40 |
|
合 计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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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 |
|
三、招生办法
(一)提前批
1.学业成绩。以六年级下学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质量监测成绩为依据。小学科学、道德与法治作为考查学科,成绩合格及以上为提前批招生录取资格。
2.自愿申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因一中初中部暂时不具备接收寄宿生条件,乡镇小学(含杉城镇中心小学)毕业生若通过分组抽签分配到一中初中部就读,须自行解决寄宿问题。由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毕业小学写出书面申请,并签字。县直小学毕业生无须提交书面申请。(详见附件1)
3.录取规则。按照分组抽签方式确定就读学生,即从县直小学毕业生和有递交书面申请的乡镇小学毕业生中,选取学业成绩总分前600名(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学业成绩为序,取单科学业成绩高的优先入选),参考学业成绩、学生性别、毕业学校等要素,均衡分为3个抽签组每组200人,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县招委会以现场抽签方式,分别抽出就读一中初中部、三中和四中的学生。
以分组抽签方式进入泰宁三中、四中就读的学生,可遵循以下两条原则:一是鉴于总校分校学生共培共育,下渠分校学生进入四中总校学习,龙湖分校学生在自愿情况下进入三中总校学习。二是对等互换原则,以就近入学为前提(系三中、四中划片招生范围内)且满足两个交换学生的学业成绩相差在5分以内条件,可交换就读学校。有交换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持房产信息证明,由学生及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三中、四中校长同意并签字,汇总报县教育局审批后,允许进行调换就读学校。
(二)统招批
泰宁三中、四中通过就近划片、分组抽签方式,确定除朱口一小、二小以外小学毕业生就读学校;泰宁二中、龙湖分校通过属地就读方式,确定朱口一小、二小毕业生就读学校。
1.泰宁三中、四中招生办法
(1)户籍(或房产)在泰宁县城区的:采取划片就近入学与分组抽签相结合的办法招生。
划片就近入学。居住地在朝京门起,沿山脉山脊——县新华书店路口——和平中街——杉溪——朱溪——黄溪(将乐方向)以东北的学生划到泰宁三中就学。居住地在朝京门起,沿山脉山脊——县新华书店路口——和平中、南街——清福巷以西南的学生划到泰宁四中就学。(详见附件2)
分组抽签入学。除划片就近入学外,将其余居住地的学生分为若干个组,在确保三中、四中生源均衡的前提下,由县招委会抽签决定就读学校。
(2)户籍(或房产)在杉城镇城区以外行政村的和户籍在其他乡镇且城区无房产的(朱口、下渠、龙湖除外):
分成A、B两组,由县招委会抽签决定就读学校。
2.本县户籍在县外就读的子女入学办法
在县外就读的泰宁县户籍小学六年级学生,如需回泰宁县就读初中,由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或小学阶段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等资料,于8月15日-16日到泰宁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入学申请。
3.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1)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小学阶段即在我县小学就读并取得学籍,按上述招生服务范围直接升入初中的办法执行。
(2)初中阶段到泰宁三中、四中申请入学就读,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父母在城区经商或务工;二是在泰宁城区购房的。符合条件者可以在8月15日-16日到泰宁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出申请,需按类别分别提交的材料有:
城区经商或务工的。经商办企业:适龄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办企业,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外县户籍)、营业执照进行认定。进城务工者:适龄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企业(含大洋坪工业园区)务工,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外县户籍)、劳动合同、企业或商家支付的连续12个月工资银行支付凭证(截止6月30日)、租房合同或居委会证明(含房东房产证)原件进行认定。两类人员均需提供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或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
在泰宁城区购房的。提交父母在城区房屋产权证;学生及其父母户口簿;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或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
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由接收学校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家长如实填写《泰宁县2022年秋季插班生报名登记表》。
四、招生程序
1.发布公告。3月上旬,向社会公开公布《泰宁县2022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5月下旬,全县各小学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向家长宣传解读2022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提交申请。5月下旬,全县各个小学负责收集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的申请书,于6月上旬将报名汇总表连同申请书,一并上交县教育局基教股。(详见附件3)
3.报名登记。6月12日至13日,各小学组织小学毕业生填写《泰宁县2022年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4)
4.审核分组。各城区小学对小学毕业生所填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各项信息(重点是家庭住址和户口所在地)进行核实,制作《2022年泰宁县**学校小学毕业生分组摸底表》(详见附件5),分为总表、提前批组、三中组、四中组和抽签组五个工作表,其中抽签组的组数划定由县教育局确定。各乡镇小学根据三中、四中生源质量均等的原则将统招批学生分成A、B两组,填写《分组摸底表》,于6月29日前报基教股审核。审核通过后,各校应将《摸底表》和抽签分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5.确定名单
(1)确定提前批名单。在自愿申请前提下,根据学业成绩、学生性别、毕业学校等要素,分成3个抽签组各200人,公示抽签分组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8月上旬召开县招生委员会会议,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泰宁一中初中部、三中、四中招生名单。
(2)确定统招批名单。8月上旬,县教育局根据各小学《分组摸底表》相关信息,召开县招生委员会会议,以分组抽签方式确定三中、四中招生名单。
6.公布名单。8月中旬,各小学公布由泰宁县招生委员会核准的招生名单,一中、三中、四中发放入学通知书。根据就近入学、对等自愿原则,可执行5分以内三中、四中互换规定。
7.办理入学。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初三第二学期不接受就学(转学)申请。
2.朱口镇(含龙湖)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除以提前批招生方式进入一中初中部、三中、四中就读外,均在原籍就读;只有户籍迁入杉城镇或在泰宁城区购房,才能申请到三中或四中就读。
3.驻泰部队、武警、消防官兵、烈士、规模企业法人(高管)、抗疫一线医护人员的子女允许自主择校(一中初中部除外)。
4.本县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毕业生非随亲自愿到县外学校就读的,本县义务教育学校不再接收该类学生就读。
5.小学毕业生在填报《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时,向学校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有序的招生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
招生咨询电话:0598-7860755、0598-7838415
县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电话:0598-7860758
附件:1.泰宁县乡镇小学毕业生提前批报名申请书
2.泰宁县城区初中招生片区划分示意图
3.泰宁县乡镇小学毕业生提前批报名汇总表
4.泰宁县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5.2022年泰宁县**学校小学毕业生分组摸底表
泰宁县教育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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