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30-0300-2021-00028
- 备注/文号: 泰应急〔2021〕2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11-1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为贯彻落实全市、全县第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局主要领导同意,从即日起,在全局开展“大干60天、冲刺四季度”活动,努力为全县发展大局多作贡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抓好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重点任务分解方案中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全市典型事故教训,针对性布置当前和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党代会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各项任务,重点落实:①全面完成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每个攻坚项目围绕攻坚措施、解决问题、工作成效三个方面形成书面总结材料,确保攻坚取得实效。②加快红色隐患整改进度,确保市县党政领导挂钩整改红色隐患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③落实责任追究,依照《三明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进行警示通报,并加强与政法委、政府办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追究结果充分运用。
责任领导:李长贵
责任单位:协调股
(二)深入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①以条为主、条块结合,发挥乡(镇)安全生产网格督导员作用,督促各乡(镇)全面开展一次以安全生产为主题、辖区企业全覆盖的进企业指导服务活动。督促县有关监管部门切实加强本行业本辖区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的问题。②严肃问责处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做到“四不放过”,对10月22日以后发生事故的企业依法顶格处罚。③深化指导服务,对乡(镇)、企业落实“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情况开展抽查,乡(镇)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对专项行动不知晓、不知情、不安排、不部署的,联合县效能办予以全县通报。
责任领导:李长贵、顾超帆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协调股
(三)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回头看”。要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以及今年以来上级发文,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工作亮点,并针对性提出需要上级部门协调的建议事项。
责任领导:李长贵、丁贤惠、顾超帆
责任单位:各股室、各事业单位
(四)举一反三抓好典型问题整改。围绕10月27日全省安全生产调度会议伍斌厅长讲话中“综合专项整治、专项督导和省纪委二室、省应急厅纪检监察组联合专项督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出现空档虚档弱档’问题”,督促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列出自查自改清单,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
责任领导:李长贵
责任单位:协调股、办公室
(五)做好应急部典型案例报送工作。围绕应急部关于报关典型案例要求,围绕《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附件1》所提出的重点事项,实现典型案例报送完成率100%,合格典型案例不低于17%。
责任领导:顾超帆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六)加强事故统计分析。深入分析各行业领域、各乡(镇)事故情况,查找薄弱环节,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工作落实。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监管走形式、执法宽松软等问题,要按照《三明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领导:李长贵、顾超帆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协调股
(七)深入开展“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围绕“五比五晒”考评各项指标,特别是推进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突破情况、招商引资、服务对象评议等薄弱指标,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力争在“五比五晒”年终考评中取得更好成绩。
责任领导:李长贵、顾超帆
责任单位:各股室、各事业单位
(八)做好森林防灭火及冰冻雨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持续开展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加强巡护力度、密度,强化防火宣传,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抓好短时强降雨、低温寒潮等灾害防范,加强预测预警、会商研判,做好救灾物资调拨和灾害救助工作。
责任领导:李长贵、丁贤惠
责任单位:森林防火中心、救灾和物资保障股
(九)做好安全宣教等其他工作。①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五进”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②认真做好泰宁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组建工作。③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及信息畅通。
责任领导:李长贵、丁贤惠、顾超帆
责任单位:各股室、各事业单位
(十)扎实做好机关党建各项工作。①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牢记新嘱托、增创新优势、再上新台阶”活动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党代会精神,开展专题研讨,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②加快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为群众办实事的质量水平。③对照党委主体责任检查工作清单,抓好工作自查、内页资料整理、迎检等工作。
责任领导:顾超帆
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大干60天、冲刺四季度”各项工作任务,原则上要在12月底前完成。请各牵头领导、局各股室各下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泰宁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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