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30-0300-2021-00019
  • 备注/文号: 泰安办〔2021〕52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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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大宣传活动的通知
泰安办〔2021〕52号
来源:泰宁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1-09-13 15:43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根据8月30日市政府安全生产约谈会的要求,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安全大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宣传报道、开展警示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二、工作任务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重视安全宣传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在城区出入口、主要干道、大型公共场所等设置有关公益广告,在主要新闻媒体、职能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相关内容,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主要媒体宣传。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宣传密度,增加刊发频次持续跟踪报道并在频道中适时播出公益广告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融媒体中心联系,报道我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进展及成效。

(二)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新媒体阵地积极主动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及政策解读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等,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工作最新动态。

(三)通信媒体宣传。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用户群发安全宣传短信。

(四)户外广告宣传充分利用城市人流密集区主要干道在建工地、公园、学校、景区、商场、动车站、汽车站公交车、出租车、办公场所、娱乐场所等公共户外场所的LED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广告和标语无户外屏的企业可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方式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企业宣传。企业安全宣传任务做到“九个一”:设立一个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一套安全管理制度、发放一套安全学习资料,每季度举办一场“安全大培训”、举办一次“安全大讲堂”、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排查一次安全隐患,每年举行一场应急演练,定期更新一次电子屏及安全宣传专栏等宣传阵地的安全宣传内容。在厂区出入口、厂房(车间)、办公楼、食堂、休息室悬挂安全标语和海报。要专门设立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栏,开展系列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如专家讲座、分发小册子、知识竞赛、张贴海报等。

    四、时间安排

    宣传内容要在915日前全部设置到位,于9月15日至10月31日LED电子屏及其他宣传载体设置安全宣传内容,并加强维护管理,对宣传设备设施破损、缺失的及时修复和补缺补漏,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并形成长效安全宣传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摸清底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工作,摸清本行业系统及监管对象的宣传载体数量,尤其要摸清电子屏的数量和宣传栏数量

(二)全面安排部署。大宣传活动坚持“以条为主,条块结合”原则,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并安排部署到所监管对象,做实活动期间安全宣传各项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

(三)全面督促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跟踪督促落实,确保该工作落到实处,并将落实情况(附件2)于113日下午下班前报安办邮箱。

联系电话:7832254电子邮箱:tnajj@163.com

 

附件:1.宣传标语

  2.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大宣传活动统计表

           

                                 泰宁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会办公室

                                     2021年910

 


附件1

宣传标语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2.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新《安全生产法》

3.新《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4.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6.学好用好新《安全生产法》

7.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8.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9.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一分责任,十分落实

10.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11.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12.火源不入山,森林才平安

13.野外用火需谨慎,引发火灾法不容

14.人人防火,树树平安,时时防火,国泰民安

15.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青山

16.防灾减灾人人参与 和谐社会家家受益

17.减灾知识进课堂 安全意识传万家

18.安全隐患漠视不改,刑事追责概莫例外

19.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20.重大隐患不上心,《刑法》追责等着您


附件2

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大宣传活动统计表

 

单位名称:

监管单位(家)

 

参与单位(家)

 

宣传载体

载体数量

使用数量

宣传天数

备 注

电子屏

 

 

 

(播放次数)

横  幅

 

 

 

 

宣传栏

 

 

 

 

其  它

 

 

 

 

 备注:该表填写盖章后于113日下午下班前发电子邮件到tnajj@163.com,联系电话:783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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