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205-0300-2021-00037
- 备注/文号: 泰文旅〔2021〕3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9-17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机关各股室和A级景区、旅行社、涉体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文〔2021〕17号)精神和《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A级景区和旅行社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文旅〔2021〕117号)《三明市体育局关于认真落实全省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体〔2021〕50号)精神,现将《全县A级景区、旅行社和涉体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1年9月17日
全县A级景区、旅行社和涉体安全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我县A级景区、旅行社和涉体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我局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A级景区、旅行社和涉体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各股室和文体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各股室和文体旅游企事业单位责任,强化A级景区、旅行社、公共体育场馆、运动项目和群众健身设施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相关安全措施,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通过专项行动,A级景区、旅行社、公共体育场馆、运动项目和群众健身设施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得到有力整治,安全措施更加健全完善,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重点加强A级景区、旅行社、公共体育场馆、运动项目和群众健身设施等安全管理。
(一)A级景区
1.严格要求A级景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加强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以及栈道、玻璃栈道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以及地质灾害、火灾(含森林火灾) 等隐患排查整治。
3.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示或提示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划定安全警戒线,建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4.设立安全巡查督导员,并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设置安全探头,对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实现监控全覆盖,实施24小时监控,对人员聚集和可能发生安全隐患行为及时发出警示。
5.严格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娱乐项目安全监管,依法依规禁止不适合人员参与。
6.涉水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游乐设施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并配备足够的救生设施设备。对含有人工泳池等涉水区域的景点,需配备至少1名救生员,负责安全监管以及突发事件处置,并就近配备救生筏、救生绳、防水手电筒等救生装备,严防发生溺水等意外事件。
7.做好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8.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
责任领导:廖芳德 黄小荣 饶光琳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旅游质量监督所 旅游促进股
(二)旅行社
1.旅行社必须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因时间紧凑超速赶路。
2.旅行社严禁组织游客到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未开放的景点和未开发的区域旅游。
3.旅行社要加强导游等从业人员培训,督促导游落实游客安全告知事项,提醒游客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加强个人安全防范,特别是加强节假日、旅游旺季等游客密集时段团队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廖芳德 饶光琳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旅游质量监督所
(三)公共体育场馆、运动项目和群众健身设施等。
1.建立对场馆的水、电、空调、消防设施、低压配电房等重要设施、设备巡查、检查制度,各场馆管理人员、保安必须每日对所管理场馆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接到汇报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前往处理。
2.每月举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部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自然及意外灾害的预防处置办法、消防安全知识。针对安全及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必须全员轮流参加。涉及特种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接受培训,持证上岗。
3.工作人员需每月对各场馆的场地器材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防止健身人员受伤情况的发生。对球场内只允许进行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网球教学、训练、比赛,不允许利用场地、器械进行其它活动。
4.游泳场所开放设施标准需符合国家规定,确保救生员足额配备,培训教练员持证上岗;确保电线电器、灯光照明按规定设置,消毒化学药剂存储有专用仓库专人保管,游泳池水质按规定达标,游泳者患有皮肤病等、不适宜游泳的疾病不得入内,提高经营管理者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增强服务人员的责任感,不断提高游泳池安全保障系数。
5.对于山地越野、隔壁穿越、翼装飞行、超长距离跑等赛事活动,要认真梳理排查,严格按照中国田径协会的竞赛组织标准及相关要求,“一对一”进行核查,落实好“安全风险防控预案、应急处理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赛事组织方案”。各部门要严格跟踪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叫停。符合条件,可以开展的赛事活动要进行周密组织部署,坚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6.台风易发季节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如有台风暴雨来临,要发布紧急通知。八级以上进入紧急防台风、暴雨准备,周边环境杂物要清除,备用照明设备要准备好;所有区域要保持防火通道、安全通道的畅通、办公室、场馆的门窗要关好。因台风引发事故,要按预案处置,如有人员被困,工作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疏散、逃生通道,组织逃生疏散,并负责维持秩序和清点人数。
责任领导:薛理敏
责任部门:体育股、芳华文体影视公司
三、方法步骤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专项整治,全面摸排A级景区、旅行社、公共体育场馆、运动项目和群众健身设施等重点区域存在的安全管理短板和漏洞,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做好常态化安全管理工作。
(一)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
各股室和文体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从设施设备、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辖属地文旅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全面普查辖区内A级景区网红打卡地以及人员易聚集临水区域等底数,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管理漏洞,积极推进整改。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实行“五个一律”,即一律由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一律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一律暂停使用设施设备,一律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加强执法检查和督促指导
要按照职责加强督导调研和执法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要督促辖属地部门和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发现违法违规的,要及时立案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资质的各类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加强A级景区景点治安管理。
(三)建立健全常态化防范机制
针对A级景区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做法,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前、成灾之前。
四、保障措施
(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严格落实各股室和文体旅游企事业单位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发挥基层村(社区)网格化治理作用。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清除安全隐患。督促A级景区景点业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应急处置方案,督促严密内部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隐患风险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严肃问责。
(二)加强安全设施建设
督促A级景区主管部门指导A级景区,加大防护设施投入,督促A级景区完善A级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打造优质平安A级景区。对A级景区人群高度聚集的开放式场所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排查分析危险区域数据,确定出高、中、低风险点,分级采取树立警示牌、加固安全护栏、设置硬质隔离、封停危险区域等针对性防控措施。针对存在溺水、坠崖、落石等风险的危险区域,该封闭的要坚决封闭;不能封闭的必须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划定安全警戒线,建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
(三)提升信息化监控水平
按照“重点部位先行先试”原则,推动三大通信运营商和有关主管部门在重点部位建设视频监控,探索运用人像识别、无人机巡查、电子围栏等科技手段,建立健全视频监控、信息化预警等智能化防控体系,实现对人流、重点对象、突发事件的实时掌控。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与联网,持续推进“全线设防”,加强A级景区景点防控体系建设,加大高清智能视频监控覆盖面,强化数据汇聚和互联互通。针对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加密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一旦出现苗头性动向,能够及时发现并高效处置。
(四)加大网格化管理力度
突出水域整治,建立健全沿河、沿湖等涉水危险区域安全防范机制。积极参与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沿河、沿湖等涉水危险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岸长制”“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作用,加强船管站、治安巡防队(安.全员)、周边视频监控设备等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沿河、沿湖等临水危险区域巡查,及时提醒、制止、劝离靠近、进入危险区域群众。辖属地文旅部门要将文旅领域网格化管理所需经费列入本地本部门经费预算予以保障。
(五)强化安全宣传引导培训。
要加强公共场所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各股室和文体旅游企事业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旅游安全宣传,引导游客预约、错峰出行,营造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要及时开展汛情和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发布,一旦出现台风、强降雨、大风天气,及时关闭A级景区等,疏散群众。加强安全和应急知识培训,特别是对各地新任领导和相关人员要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各股室和文体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将A级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应急管理纳入当地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健全完善A级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协同应对各类安全事件。各类应急救援力量要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应对,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各地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和发布审核审查机制,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
五、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一)加强领导
县局成立全市A级景区、旅行社和体育行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江茂求(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廖芳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小荣(副局长)
连小琴(局党组成员、博物馆馆长)
薛理敏(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佳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饶光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成员:杜福萍、翁国新、廖艳梅、林宇涵、黄宜亮、戴云、蔡文丽、黄静茹、江海燕、王晓苏
各股室和文体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二)明确职责
各股室和文体旅游企事业单位对本辖A级景区景点和涉水危险区域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完善警示标识、警戒监控手段,分级分类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加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力度,发挥社区(村)网格员群防群治力量作用,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加强智能化防控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危险区域监控,及时处置可能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各类情况。加强安全宣传培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健全完善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状况。沿河、沿湖乡镇政府应加强乡镇船舶管理,严禁非法载客从事休闲观光活动。并指导A级景区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弹性采取限流等措施,科学设置A级景区游客接待上限。指导A级景区在游客接近最大承载量时,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采取远端分流、交通疏导、临时管制、入口封闭“只出不进”等方式疏导客流。督导旅行社选择符合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合理安排行程,严禁组织游客到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未开放的景点和未开发的区域旅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旅游安全宣传,营造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要求
自发文之日起,各股室和文体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省、市要求,立即对辖区内的A级景区景点、旅行社和涉体项目开展自查排查,对照要求,及时做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县局将在专项整治期内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各责任部门按照省市文件及时向上报送相关整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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