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04-0300-2021-00036
- 备注/文号: 泰教〔2021〕50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8-2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兰照福同志任泰宁县第三中学总校龙湖分校执行校长;
林敬光同志任泰宁县龙安学校校长;
付 斌同志任泰宁县大龙乡中心小学校长;
冯作义同志任泰宁县新桥乡中心小学校长,不再担任泰宁县朱口镇第一中心小学副校长;
张晓斌同志任泰宁县实验小学副校长,不再担任泰宁县文昌小学副校长;
余菲菲同志任泰宁县实验小学副校长;
廖柳英同志任泰宁县水南小学副校长;
宁俊海同志任泰宁县第二实验小学副校长;
吕求荣同志任泰宁县大龙乡中心小学副校长;
肖名旺同志任泰宁县文昌小学副校长,不再担任泰宁县第二实验小学副校长;
张昌伯同志任泰宁县下渠镇中心小学副校长,不再担任泰宁县大龙乡中心小学副校长;
杨 铭同志任泰宁县朱口镇第一中心小学副校长,不再担任泰宁县第四中学总校下渠分校副校长;
卢晓莺同志任泰宁县水南小学副股级督学,不再担任水南小学副校长;
陈南泰同志任泰宁县实验小学正股级督学,不再担任实验小学副校长;
卢远耀同志不再担任新桥乡中心小学校长;
罗建勇同志不再担任泰宁县第四中学总校下渠分校副校长。
泰宁县教育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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