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04-0300-2021-00028
- 备注/文号: 泰教〔2021〕3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7-07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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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县直各校(园),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名师工程的实施,加快优秀教师成长步伐,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带头引领作用,整体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泰宁县第三批骨干教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1.全县各初中、小学、幼儿园、金湖旅专、泰宁一中在职教师,县教师进修学校专职教研员(已评为省、市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其培养对象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各校推荐的候选人原则上是校级骨干教师。
3.在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得市级三等奖者,直接确定为县骨干教师(不占80名职数)。
二、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三、评选数量
本次评选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初定80名。其中一中9名、旅专3名、初中19名(乡镇学校每校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至少1名)、小学37名(乡镇学校每校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至少1名)、幼儿园12名(乡镇幼儿园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至少4名)。县教育局可以根据学科分布、评选条件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等情况,对评选名额作相应调整。
四、评选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评选考核内容与办法
1.参评材料评审:评选条件中的参评材料项目满分为100分,占40%。具体项目及评分如下:
(1)学历(6分):研究生6分、本科5分、专科4分。
(2)任职考核(10分):近五年(2016年9月-2021年8月,下同),获两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其余年度为合格者得10分;获一次优秀,其余年度为合格者得8分;五年均为合格者得6分。
(3)表彰奖励(10分):近五年来,获综合表彰,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5分、县教育局4分、校级3分;获单项奖,按各级得分减2分计算(各级表彰只取一个最高等级计算)。
(4)论文发表或汇编(10分):近五年来,国家级或CN刊物10分、省级9分、市级8分、县级7分(只取一个最高等级计算)。
(5)课题研究(10分):近五年来,主持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参与研究的核心人员按各级得分减2分计算(只取一个最高等级计算)。
(6)班主任年限(5分):担任班主任(含视同对象)每年1分,计满5分为止。
(7)公开课(9分):近五年在各级教研活动中能主动承担示范课(公开课)、业务专题讲座,并取得良好效果。省部级9分,市级得8分,县级6分(只取一个最高等级计分)。
(8)教学业绩(40分):由县教育局基教股根据近三年(2018年9月-2021年8月,下同)教学成绩评定。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占60%。
(二)评选程序
1.各相关学校(园)根据评选条件,按专任教师人数15%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县教育局根据名额数和评选条件择优按1:2比例推选出候选人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近三年未参加省、市、县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或教学比赛(含一师一优课、微课)的教师须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近三年参加省、市、县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或教学比赛(含一师一优课、微课)并获奖的教师不要参加本次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省赛获奖、部一师一优课计100分;市赛获一等奖、省一师一优课计95分;市赛二等奖计93分;市赛三等奖或县赛一等奖、市级一师一优课计90分;县赛二等奖计88分;县赛三等奖、县一师一优课计85分)。
3.个人申报与基层学校推荐。学校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照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并将推荐名师人选的基本情况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及时汇总名册,随同教师个人申报材料报送县教师进修学校。
4.县教育局组织评审。
(三)申报学科
各学段目前开设的所有学科。
五、上报材料
1.学校上报一份骨干教师汇总名册
2.被推荐人选报送材料
(1)《泰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呈报表》(详见附件3)一式二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近五年来获奖证书(综合奖及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学科单项奖、课题研究成果奖等,只取一个最高级别)复印件。
(6)近五年来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1篇(论文取最高级别,需复印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刊号)或论著1部(需复印论著封面、目录、版权页等)。
(7) 近五年来主持县级及以上或作为核心成员完成省、市课题研究,通过县级及以上鉴定或获奖证明材料(取一个最高级别的)。
(8) 担任班主任或年段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等证明材料。
(9) 近三年来所教学科教学业绩证明及其他教育教学实绩等材料。
(10)近五年来承担县级及以上公开课、优质课、专题讲座或教学技能比武课等证明材料(取一次最高级别)。
教师个人材料按附件4评选材料目录一、二顺序装档,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经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否则不予认定。
(注:所有材料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1.县教育局成立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负责对骨干教师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将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
2.各相关学校(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对学校推荐人选的审定工作;要严格对照标准,规范评选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产生候选人;要充分做好宣传、推荐和评选工作,并注重推荐青年教师,确保优秀教师脱颖而出。
3.各相关学校(园)要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申报对象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并对有关学校、负责人和当事人作相应处理。
4.各相关学校(园)应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候选人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3、4)上报至县教师进修学校。
附件:1.泰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推荐条件
2.泰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候选人汇总名册
3.泰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呈报表
4.泰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材料目录一、二
泰宁县教育局
2021年7月7日
附件1
泰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推荐条件
一、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中学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候选人应当具备二级教师以上(含二级)职称,申报的学科须与所任教学科相同。
4.具有较高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科学文化素养,能熟练驾驭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良好,近三年在教学一线且所承担学科教学成绩在学校居领先水平。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任教以来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或任教以来至少有一次获校级及以上综合荣誉。
二、教育工作
1.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工作以来担任过班主任3年(含3年)以上,或负责综合实践活动(含专业集训队、兴趣小组等)或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或从事其他教育管理工作(含单位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3年(含3年)以上。
2.具有较丰富的学生管理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取得过较明显的教育实绩。
三、教学工作
1.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满教学工作量。教育思想正确,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独立理解课程标准,更新教学方法,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显著。
2.近五年来,参加县级及以上评优课或教育教学技能大赛等活动获优秀奖以上,或独立辅导的学生获县级及以上奖励。
四、科研工作
1.参与并完成县级及以上(注:农村教师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研究计划和阶段总结(有本人研究成果)。
2.近五年,在县级及以上论文汇编,或出版论著(含县级及以上学科教材编著)必须承担1/4以上。(注: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附件2
泰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候选人汇总名册
学校: (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工作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年月 |
党政职务 |
最高 学历 |
近三年周任课节数 |
现任教师职务及年月 |
现任教年级 |
申报 学科 |
原有 称号 |
联系方式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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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如获得过县教坛新秀或教学能手称号,在“原有称号”栏中注明所获得的最终称号
附件3
泰 宁 县
中小学骨干教师呈报表
呈报单位
呈 报 人
学 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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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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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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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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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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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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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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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党政职务及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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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学位)、毕业 学校、学制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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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教师职务及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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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周任课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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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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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现专业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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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 教育 教学 工作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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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思想 上的 一贯 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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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经
验
及
成
就 |
基层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可附插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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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得过的荣誉称号或受表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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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学校 推荐 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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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学校 审核 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县教育局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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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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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泰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材料目录一
序 号 |
材 料 名 称 |
份 数 |
备注 |
1 |
评选呈报表 |
2 |
不装订 |
2 |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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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历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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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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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近五年获奖证书(复印件)(取一个最高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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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近五年论文发表或汇编(取一个最高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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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近五年课题研究(取一个最高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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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担任班主任(含视同对象)等工作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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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近三年来所教学科教学成绩材料及其他教育教学实绩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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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近五年来承担县级以上公开课、优质课、专题讲座或教学技能比武课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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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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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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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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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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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材料目录二
序号 |
论文(课题)名称 |
发表刊物或评比组织部门(或课题立项单位) |
获奖等次、 本人承担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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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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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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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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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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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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