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1-0300-2021-00032
  • 备注/文号: 泰旅产〔2021〕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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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泰宁县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旅产〔2021〕3号
来源: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时间:2021-06-01 10:38
 杉城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泰宁县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宁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    

                                2021531

 

 

泰宁县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旅游休闲街区认定工作的通知》、旅游行业标准《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082-2021有关要求结合我县旅游休闲产业发展实际,开展泰宁县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坚持“旅游兴县”战略不动摇,围绕全面建设“旅游旺、城市美、文化兴、生态优、百姓富的新泰宁”发展定位,打造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为最终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旅游休闲产品和服务。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作为申报前置条件,力争各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标准,并顺利通过验收打造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

三、创建步骤

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工作计划从20215月份开始至20217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5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组织有关乡镇、部门领导干部和文旅企业认真学习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标准,及时召开创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各项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创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目的和意义,营造全民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6—20217 

按照创建工作要求,有关乡镇、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实施方案,并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检工作,以书面形式向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所承担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创建工作督查推进会,全面掌握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加强指导和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定期对有关乡镇、部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通报。

(三)认定审核阶段:20217 

对照旅游行业标准《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的相关要求,对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责令没有完成或完成效果不佳的责任单位加快进度、限期整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安排的创建任务,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县创建工作小组初检合格后,向市文旅局和市发改委、文旅厅和省发改厅提出认定审核申请。

四、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构建旅游休闲街区空间格局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建设的原则,结合城市更新行动,避免大拆大建,在保持街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基础上,科学谋划尚书街旅游休闲街区一带、两心、三轴、多点的结构。一带:杉溪文化景观带,重点展示古城门、古城墙、雕塑群及杉溪开敞空间。两心:街区内两处历史景观中心,分别是尚书第历史景观中心和古城墙历史景观中心。三轴:包括尚书第建筑群、杉溪构成的传统山水格局景观轴,红光街、九举巷、杉溪构成的传统文化景观轴,戴家巷、进士巷、杉溪构成的传统商业景观轴。多点:街区内分布的其他历史景观节点和历史环境要素景观节点。

)突出特色,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发展

注重在保护传承中发展,在保护街区现有风貌的基础上,适当增设旅游休闲、展示体验、娱乐项目与泰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泰宁梅林戏,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赤膊灯、大源傩舞、上青古乐等传统文化、节庆习俗、名人故事等相结合,提供文化展示、文艺演出、文化论坛等公共文化服务成为泰宁文化展示平台与窗口,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破除壁垒,促进文旅产业深度融合

通过优化街区功能,对街区旅游产业、文化产业进行规划和策划,按中华老字号、非遗文化展示、特色风俗体验等主线对街区的功能进行转型升级,打造一个集文化体验、历史观光、旅游休闲为一体的街区在功能上,承担旅游服务、休闲购物、文化展示等功能,促进文旅产业深度融合提高游客旅游体验。

)注重培育丰富旅游休闲消费业态

丰富产品业态,完善服务配套,通过常态化开展民俗表演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与活动,特色文旅节庆赛事,梅林戏夜间演出街头艺术等,鼓励发展酒吧、茶吧、书吧、擂茶馆、家庭手工作坊等休闲业态,建设集休闲、娱乐、购物、饮食于一体的旅游休闲特色街区。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由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领导为组长第一副组长、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创建工作。各部门建立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完成时限等,形成统筹推进工作机制。

(二)强化政策保障 

每年财政投入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并根据财政收入状况逐年递增,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整合住建、工信、发改、环保等部门扶持资金,向旅游休闲街区创建项目倾斜。加大文旅招商力度和政策扶持,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对新办文旅项目、开发生产文旅商品、旅游纪念品的重点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

(三)强化人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旅局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旅游休闲街区创建推进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旅游产业领导小组进行召集和落实,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切实解决创建推进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四)强化督查考核

建立督查反馈和通报考核制度,将旅游休闲街区创建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定期检查评比,采取单项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推动旅游休闲街区创建工作。

 

附件:1.泰宁县创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2.泰宁县“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泰宁县创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廖晶波  县委副书记

第一副组长:谢翠姬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长:江东斌  县政府党组成员、旅游管委会主任

     员:邓贤忠  县政府办副主任

林南发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志扬  县发改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邹宁生  县住建局局长

范家钦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江茂求  县文旅局局长

        谢德雄  县卫健局局长 

        杨来清 县应急局局长

廖碧凤 县工信局副局长

        陈 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小秋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宁璋  旅游管委会副主任

周观华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 萍 杉城镇人大主席

肖友和 泰宁明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办公室主任由江茂求同志兼任。必要时可新增其他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纳入工作组。工作组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任。 

 

 

 

 

 


  附件2

 

 

泰宁县创建“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工作任务分解表

重点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倡导文明旅游

负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旅游、节约食物和绿色消费,禁止出现传播封建迷信、庸俗、低俗、媚俗现象

县委文明办、县文旅局、县委宣传部

明确的空间范围

负责明确空间范围,街区总占地面积达5万平方米以上或主街长度达500米以上。

县住建局、县文旅局

稳定的访客接待量

负责提高访客接待量,每年不少于80万人次。

旅游管委会、县文旅局

街区类型及交通措施

负责在每日主要营业时段期间采取主街限制车辆通行措施

县住建局(城监大队)、县交通局、县交管大队

其他

负责成立统一有效的管理运营机构;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当地社区;制定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规划;打造地方文化或创意文化业态(不少于40%),丰富街区文化展示与体验、游览、休闲娱乐等功能;制定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布访客咨询、投诉和紧急救援电话且24h畅通,并接入公共广播系统或紧急呼叫系统。

县住建局、县文旅局、旅游管委会、县应急管理局、明城文旅公司

可进入性

负责确保街区有2个及以上主要出入口;提高街区周边交通便利度,保障路面公交等绿色交通方式,确保周边有一定规模的停车场地

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

文旅特色

负责将文化资源与特色融入街区休闲体验的各个环节,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与活动、本地特色节事活动、晚间文化娱乐活动、多样化街头展示,设立地方餐饮文化展示体验,确保街区内有鲜明的标志性景观及多样化的文化景观,并且有展示城市与街区历史文化风貌的文化符号。

县文旅局、旅游管委会、县工信局、明城文旅公司

环境特色

负责街区内环境整洁,降低噪音污染,符合GB3096的二级标准;街区内建筑特色鲜明且与周边景观相协调;保障建筑物及各设施设备完好,针对历史建筑有相应保护措施且维护及时;街区绿化有当地植物类型,古树名木有铭牌;规范户外广告、灯饰,商业展示布置与环境协调,打造街区夜景,采用声、光、电等技术烘托氛围;接入节能、节水设施设备并有相应措施;布局市政管网线入地。

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文旅、明城文旅公司

业态布局

负责合理规划街区业态,制定相应业态鼓励或限制名单;打造有创意性、艺术性的消费业态和经营良好的特色文化主题业态;丰富业态数量及种类,临街单位70%以上对外开放,旅游旺季有80%以上经营单位营业至21时。

县工信局、县文旅局、旅游管委会

服务设施

负责打造服务规范的游客中心或服务中心,提供解说、客服咨询、投诉或残障人士服务接入触摸屏系统的旅游设施,提供导览图及宣传资料规范并维护好导览标牌;合理设置标识系统,在街区出入口设置全景导览图,主要叉路口设置导览牌或小型区域导览图,文保单位或景点设置铭牌标识和景物解说牌,注意所有标识、导览应中外文对照;合理布局厕所,保证厕所数量且有残障人士厕位或功能兼用的家庭卫生间合理设置公共休息区域和设施;对店铺统一编号,编号要明示且有特色;接入残障人士转用设施设备并设置规范标识,提供幼儿活动场所及便利设施提供便捷使用的移动设备充电设施,街区内实现移动通讯和Wi-Fi信号全覆盖且信号良好

旅游管委会、县文旅局、县住建局、明城文旅公司

综合服务

规范街区内从业人员素质,需着装得体、佩戴工牌、语言文明街区内提供包装订购邮寄快递小件寄存主要外语语种翻译及主要外币兑换服务

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局

卫生

负责制定健全街区卫生责任及检查制度,卫生指标和管理符合规范合理布局一定数量的分类垃圾箱且保证垃圾清运及时,垃圾箱应造型美观,完好无损;对街区内吸烟行为做出管理规定

 

安全

负责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处理预案及应急救援机制;设置治安机构或治安联络点,与公安、消防等机构有应急联动机制,与周边医院有联动救助机制;配备专职、专业保安人员及齐全的消防、防盗、防暴、救护等设施设备;相关区域设置相应警示、禁止等提示,紧急出口标志明显、畅通无阻;接入访客量监控系统并制定访客高峰时段应急预案

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卫健局

管理

负责规范街区内经营单位依法持证经营,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规范价格管理,商品、服务明码标价,禁止出现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及强买强卖和兜售行为;设立智慧街区体系,接入专属网络营销系统,可进行电子商务;定期开展访客满意度调查,制定多渠道访客投诉与处理机制且处理投诉及时,设计街区形象标志和旅游宣传口号,每年定期不定期开展宣传营销活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局、县旅游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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