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19-0300-2021-00021
  • 备注/文号: 泰人社〔2021〕3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7-0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1年乡(镇)职业技能提升巡回培训班的通知
泰人社〔2021〕37号
来源: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7-05 17:17
各乡(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提升劳动者技能,推进全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工作,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1年三明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指导计划和培训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110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举办2021年乡(镇)职业技能提升巡回培训班,请结合实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全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目标任务。

一、培训时间

2021710- 1130日。

二、培训地点

各乡(镇)政府所在地。

三、培训对象

1.围绕泰宁产业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培训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去产能职工、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男性年龄为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

四、培训内容

一是组织开展康养照护、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等康养服务业和其他工种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工种不同,分40课时5天制和20课时2.5天制两种);二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入企业做好服装、竹木加工等订单培训;三是指导辖区内的企业为新招用的劳动力以以工代训的形式开展技能提升培训。

五、培训方式

由县人社局联系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各乡镇组织发动好参训人员结合实际确认培训工种每期人员不少于50人。各乡将培训报名表报送至tnldjyzx@126.com,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将根据各乡培训报名情况安排培训机构下乡培训。

六、培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培训就业

各乡(镇)人社所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责任、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摸底组织好有意愿的培训人员参加培训,确保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任务的完成,并逐步建立实名制台账。县人社局将采取抽查、跟踪督查等方式,了解各乡(镇)职业技能培训的情况。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人社所工作量化考核指标,并作为年度乡(镇)考评评先评优及相关经费补助依据。

(二)根据产业需求,制定培训计划

各乡(镇)人社所紧密围绕我县经济发展需求,充分了解掌握当地各行业技术工人队伍的基本数量和结构情况,特别是辖区内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重点企业的劳动力需求情况,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对象,并针对技术发展趋势、人才需求,普及安全生产意识,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开展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三)加强部门沟通,实现数据共享

各乡(镇)人社所要加强与农业农村、工信、妇联等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抓紧建立和完善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作机制,实现各部门间资源的整合共享与综合利用,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培训数据的共享。

(四)规范培训运作,提升培训质量

要利用各类媒体宣传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行业准入制度,为强化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确保培训任务的完成,请各乡(镇)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向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培训程序和培训资料的审核把关。

七、其他事项

1.参训人员需提交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的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还需提交社会保障卡或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

2.培训须上课签到下课签退,采取手机定位+人脸识别的严格签到方式,培训期间不可迟到早退,不可缺勤。如有缺席将无法获得结业证书。

3.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培训并取得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每次生活费补贴 300元,每人每年补助只享受一次。

 

附件: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巡回培训计划安排表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75

 


附件:

 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巡回培训计划安排表

培训单位

拟定开展培训月份

培训任务数

杉城镇(不含居委会)

7月、8月、9

150

朱口镇

7月、8月、9

150

下渠镇

7月、8

100

大田乡

8月、9

100

开善乡

8月、9

100

上青乡

9月、10

100

大龙乡

9月、10

110

新桥乡

10月、11

100

梅口乡

10月、11

80

水东居委会

7-11

30

水西居委会

7-11

30

北洲居委会

7-11

30

炉峰居委会

7-11

30

和平居委会

7-11

30

城东居委会

7-11

30

 

 

117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