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21-0300-2021-00015
  • 备注/文号: 泰水综〔2021〕5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4-28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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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水利局关于切实做好“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泰水综〔2021〕51号
来源:泰宁县水利局 时间:2021-04-28 15:38


各乡(镇)水利站,局属各单位:

2021年是建党 100 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现已进入汛期,且“五一”节将至,为做好“五一”及汛期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水利生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县水利实际,现就做好五一节和汛期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汛期和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是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春季气候多变,雨水多,存在着很多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因素,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五一”节假日将至,各水管单位和在建工程受节日影响可能出现安全管理松懈,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做好汛期和节日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坚决做好汛期和节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汛期和节日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各有关单位要开展安全检查,坚持早部署、早动手、早发现、早应对,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预警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汛期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逐个环节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工程建设、运行管护、汛前准备、应急管理等各个方面,把相关工作落实到岗位,任务分解到一线。加大对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扎实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要始终紧盯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抓好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水文监测及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汛期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建立清单,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治的,要限期整改,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安全。

四、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充实一线值班力量,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遇有紧急情况,及时上报我局(值班电话:05987832128),确保联络畅通、反应迅速、措施有力。

 

 

 

泰宁县水利局

20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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