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4-0300-2021-00026
  • 备注/文号: 泰教〔2021〕3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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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教育局2021年补充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
泰教〔2021〕31号
来源:泰宁县教育局 时间:2021-06-21 11:30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110)精神、《泰宁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及招聘计划,进行补充招聘,余缺岗位共有4名(其中:小学数学、体育教师各1名、城区幼儿园教师2名)。

一、招聘条件

1.第一轮未被招聘聘用的考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3.专业对口(参见附件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小学、幼儿教师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3月21日至20033月21日出生)。

5.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已就业者其就业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精神病史的;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8.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9月30日。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证明)必须在20219月30日前取得(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学历。

9.若参加面试的对象达不到1:3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及以上。面试内容涉及到技能测试项目的,技能测试单项成绩应60分(百分制)及以上,达不到60分(不含60分的以面试不合格处理,不予聘用。

10.符合泰宁县2021年补充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各项条件(见附件1)。

二、报名

参加补充招聘人员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1711-17,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

三、面试

面试按《泰宁县2021年补充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面试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1.泰宁县2021年补充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泰宁县2021年补充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面试工作方案

 

 咨询电话0598-7838419  监督电话0598-7860758

                                                                                   

泰宁县教育局

                   2021621 

 


附件

2021年泰宁县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非紧缺急需学科教师岗位信息表

主管

部门

招聘单位

经费
方式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笔试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比例

岗位资格条件

备注

最高年龄

专业

学历

学位

政治
面貌

性别

招聘
对象

其他条件

招聘单位审核人姓名、联系电话

泰宁县教育局

泰宁县下渠镇中心小学

财政核拨

专技人员          (小学数学教师)

1

40:60

35

数学类、         教育学类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应届高校毕业生

具有小学及以上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

卢老师
0598-7838419

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泰宁县教育局

泰宁县

文昌小学

财政核拨

专技人员         (小学体育教师)

1

40:60

35

体育学类、教育学类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应届高校毕业生

具有小学及以上体育学科教师资格证

卢老师
0598-7838419

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泰宁县教育局

泰宁县城区幼儿园(金湖幼儿园、丹霞幼儿园各1人)

财政核拨

专技人员          (幼儿园教师)

2

40:60

35

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卢老师
0598-7838419

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备注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的岗位,招聘对象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19届、2020届离校未就业且将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目前无工作单位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的人员。


附件2

泰宁县2021年补充招聘小学、幼儿园

新任教师面试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110)、《泰宁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等文件精神,为科学、有序、安全地组织好我县的补充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面试对象

参加2021年全省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笔试总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按学科拟补充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缺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入围名单根据本次报名人数另行公布。

二、面试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结果的客观、公正;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回避的原则,参加面试工作人员与面试考生有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要主动回避;  

4.坚持严肃考风考纪的原则,自觉接受县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三、面试资格(报名资格)复审地点、时间

1.复审地点:泰宁县教育局。

2.复审时间:2021726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

3.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学位证暂时还无法提供的需学校开具证明);

3)教师资格证(2021年已通过了教师资格认定,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证明);

4)笔试准考证;

5)在职在编教师需提供原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证明;已同其他单位签订临时聘用合同的需提供已与原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

6)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用于制作面试证)。

审查合格,发给面试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复审)合格证明,方可参加面试。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其面试资格将被取消,责任自负。

以上1-5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内容

1.面试时间:20217262:00(星期

    2.面试地点:泰宁县教育局

3.面试形式及内容:

1)学前教育面试采取问答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重点考查面试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普通话水平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幼儿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技能测试内容为钢琴弹奏、视唱、舞蹈和简笔画。

2)小学体育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和技能测试,片段教学时间为10分钟,技能测试时间不限

3)其他学科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和问答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片段教学10分钟,问答5分钟。重点考查面试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片段教学内容选用教材见第七条。问答内容由面试主考官即席提问,考生现场作答。

五、面试程序

1.抽签。当天下午140,由工作人员核查面试人员身份后,组织考生采取抽签方式决定同一学科的面试顺序。

2.备考。抽签结束之后,候考室工作人员将各组第一位考生带入准备室,准备室工作人员将已准备好的密封试题(每科各3份)交由考生,当场拆封后,工作人员将其考题记录在册。考生就抽取的题目在准备室进行备课。考生准备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准备室工作人员负责计时。候考室工作人员按各组抽取顺序将下一名考生带入准备室。

3.面试。考生从准备室出来后,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到面试室进行片段教学、问答或技能测试。考生面试时只能向评委报告本人抽签的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透露或暗示本人的姓名等信息。面试过程需按规定严格控制时间,面试室配有专职计时人员,随时提示考生。

4.评分。评委以整数当场评分(评委7人),工作人员计算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经现场人员签名确认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片段教学部分为80分,问答、技能测试部分为20分。学前教育专业问答20分、技能测试80分,满分为100分;体育片段教学20分、技能测试80分,满分100分。

若参加面试的对象未达到1:3的比例时,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及以上,否则,不予用。

六、注意事项

1.面试考场管理: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应聘考生、面试评委中途不得离开考场(面试评委中途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考场,需两位纪检监察人员陪同);应聘考生、面试评委进入考场前均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相关人员统一管理,隔绝与外界联系,否则取消相关资格;评委应独立打分,不得讨论商量、交头接耳。

2.参加面试考生应持身份证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证按规定时间于面试当天到达面试地点。不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面试。

3.考生不准冒名顶替,不准有违反考场规则行为,一经发现,以作弊论处,取消其面试资格。同时,追究其本人及相关人员纪律和法律责任。

4.面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封存面试原始资料(包括考生的片段教学稿、所有评委的面试评分表及考生成绩汇总表等),由评委组组长、纪检监察人员签封,报县教育局人事股留存备查。

5.面试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面试工作纪律,不得徇私舞弊,违者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面试指定教材

小学数学:人民教育出版社(4-5年级)

小学体育不指定教材

幼儿园教师:不指定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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