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4-0300-2021-00016
  • 备注/文号: 泰教〔2021〕1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4-23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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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教育局关于下达部分学校2021年校园校舍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泰教〔2021〕18号
来源:泰宁县教育局 时间:2021-04-23 08:51

县有关学校:

2021422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将梅口乡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等16个项目列为2021年专项资金投入项目(详见附件)。为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如期竣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项目实施,确保实现建设目标

各项目校应对照本校项目建设内容,充分利用暑期学生放假的建设黄金期,加快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力争暑期项目竣工完成。

二、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各项目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新建、重建和加固项目要符合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要求,坚守安全底线,确保工程质量。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法规,确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批复一所、建设一所、达标一所。要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关,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严禁投入使用,要按照《建设工程文件档案整理规范》和《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的收集和管理。

三、规范采购行为,确保购置设备质量

各项目校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规范设备购置类项目采购行为。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校园。设施设备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办理入账建卡手续,建立设施设备档案,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提高设施设备使用效率。

四、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项目校要健全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各项目校要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督导督查,落实相关责任

县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项目实施进展、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档案资料等进行抽查。对因项目实施不当造成重大事故和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项目招投标程序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21年学校建设项目计划表

     

 

泰宁县教育局

2021423


附件

2021年学校建设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资金来源

备注

小计

上级补助

学校自筹

1

梅口小学

教学综合楼

320

320

320

 

 

2

开善小学

教师周转房改造

80

80

80

 

 

3

开善小学

场地塑化

90

90

90

 

 

4

龙湖学校

场地塑化

150

150

150

 

 

5

水南小学

教学楼厕所改造

80

80

70

10

 

6

水南小学

场地建设

40

40

30

10

 

7

大龙小学

安保房建设及教学楼门窗改造

35

35

35

 

 

8

朱口小学

幼儿园伙房改造

20

20

16

4

 

9

龙安学校

围墙建设

20

20

20

 

 

10

龙湖学校

围墙建设

10

10

8

2

 

11

教育局

城域网建设

1100

1100

1100

 

 

12

教育局

文昌、三中、四中等学校课桌椅采购

54

54

54

 

 

13

教育局

近视防控中心建设

25

25

25

 

 

14

教育局 

机器人实验室建设

35

35

35

 

 

15

文昌小学

新增班级设备购置

170

170

170

 

 

16

五谷幼儿园

新增班级设备购置

85

85

78.7

6.3

 

合计

2314

2314

2281.7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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