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84-0300-2021-00003
- 备注/文号: 泰大政〔2021〕1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大田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1-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大田乡应对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田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大田乡应对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总体目标
为做好我乡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有效降低或减少输入性疫情潜在公共卫生安全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加强宣教,社会参与。
(三)编制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泰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方案(第五版)》《泰宁县应对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泰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省、市、县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在大田乡人民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乡卫生院、派出所、乡各站所、各村在本辖区开展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和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
组 长:杨 坤 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严 萱 乡政府副乡长
联系电话:18759873936
成 员:李 捷 泰宁县总医院大田分院院长
联系电话:18759860796
黄承洪 乡派出所所长
联系电话:13950942501
张求顺 乡中心小学校长
联系电话:18759860979
邱镛滋 乡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15280729501
游建闽 乡企业站站长
联系电话:13950988255
许 芸 乡综治办负责人
联系电话:18259789452
李 黎 乡应急办负责人
联系电话:15280737763
黄国林 乡卫健办负责人
联系电话:18059470804
车春荣 大田村村委会副主任
联系电话:13507588318
邹细胜 料坊村党支部书记
联系电话:18950901569
李长伯 金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联系电话:13375978836
廖其福 谙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联系电话:17750676008
官善春 鱼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联系电话:13507595748
廖兴付 北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联系电话:18060151166
江爱年 垒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联系电话:13860573886
(二)机构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严萱
副组长:黄国林
主要职责:负责镇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落实镇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负责与县及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掌握疫情及时信息动态;组织各村(居)包村领导、各村(居)书记及时细致摸排跟踪辖区内北京、河北、沈阳、大连、黑龙江等国内重点地区以及境外人员信息;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任务台账和联系机制,专人负责疫情信息收集,落实“一日一报告”“零报告”制度;组织乡村卫生服务人员对境外及中高风险区域来泰人员落实好健康管理措施;督促各村、责任单位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指导各村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环境消杀工作。
2.疫情防控组
组 长:严萱
副组长:李捷
主要职责:做好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来泰人员的监测管理、核酸采样工作,及时将情况反馈至乡政府,落实好疫病防控各项工作。
3.学校防控组
组 长:李启钰
副组长:张求顺
主要职责:严格落实入校人员体温监测、登记,定期对学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走廊等学生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公共设施、公共用具进行消毒,特殊时期每日一次。搞好校园环境卫生,消灭卫生死角,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4.信息宣传组
组 长:巫美萍
副组长:叶源
主要职责:组织各村开展面向公众的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疫情的宣传教育工作;遵照上级指示,及时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疫情信息;做好舆情防控,主动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强化正面宣传,着力宣传报道防控一线先进典型,激发正能量。
5.应急处置组
组 长:余晟华
副组长:李黎
主要职责:配合上级部门对发现疫情(含疑似)的小区、村组采取应急隔离措施。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冯作超
副组长:邱镛滋
主要职责:做好涉及疫病防控的相关防护物资和强制隔离人员生活必需品采购、配发工作。组织村(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做好村(居)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杀工作。
7.监督检查组
组 长:朱德禄
副组长:陈秀玲
主要职责:负责检查乡村两级干部在岗履职情况,各村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8.各村(居)责任
组 长:包村(居)领导
副组长: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
主要责任:配合乡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加密宣传,通过LED、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大字报、分发宣传单、发送微信短信、“村村通”、机动“小喇叭”以及组建劝导宣传队等方式加大宣传,重点突出疫病传染方式、危害等,引导群众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减少外出;要加强劝导,要充分利用党员、团员、“五老”等威望高并热心公益的群众,组建若干劝导员队伍,加密巡查,及时劝导群众简办“红事”、“白事”、不去人群聚集处、不打麻将(牌)等,阻断疫情蔓延;要细致摸排,建立网格化、地毯式摸排体系,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方针,逐户仔细摸排有疫区经历(务工、经商、旅居、求学及途经)、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和境外入(返)泰人员信息并上报,确实做到责任到人,联系到户;加强管控服务,对外地入(返)泰人员根据风险等级落实好健康管理措施。对发现管控对象有发热症状,应立即报乡政府;对确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案例(含疑似),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亲密接触人员的摸排和健康随访及强制管控工作;落实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内容
(一)报告
乡卫生院发现疑似病例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告方式与时限进行个案和事件网络直报,对收治的病例做好相关信息的补充、订正报告。乡卫生院应同步向乡政府与县卫生健康局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相关信息。疫情信息发布严格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转运
乡卫生院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应立即报告县总医院,联系县总医院医疗救治领导小组(陈伟(13859422881)、林永善(13507557800)、林金水(13950961708)),待总医院回复后确定转运程序。
四、疫情防范与应急措施
(一)个人随身携带口罩,乘坐电梯、班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在医疗机构、学校和托幼机构、商场超市、车站、农贸市场、餐饮、文化娱乐、民政服务机构、监所等人员密集、通风不良场所必须严格规范佩戴口罩。
(二)对入(返)泰人员,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在口岸城市集中医学观察后抵泰,继续实行集中医学观察 7 天,之后进行 7天居家隔离和7天健康检测。对高风险地区入(返)泰人员实施集中医学观察 14 天,隔离期满后居家做好7天居家隔离和7天健康检测;对中风险地区入(返)泰人员实施居家隔离 14 天,隔离期满后居家做好 7天健康监测,对中高风险区入(返)泰人员密接和接触人员分别采取健康管理;中高风险区人员、密接人员等在区外已接受集中医学观察人员抵泰后,继续做好居家 14 天健康监测;对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入(返)泰人员实行居家健康检测 14 天。所有外省入(返)泰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沙县小吃从业人员落实首次检测全覆盖。责任人每天要以电话、微信短信或上门随访的方式确定挂包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并按要求落实好健康管理措施。
(三)各村、各站所要立即对辖区内重点防控人员进行追踪、管控、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并及时将排查结果信息上报乡指挥部。
(四)各村要分片包干夯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对所有新进人员,特别是入境人员,外省入(返)泰人员,从事、接触进口物品人员,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人员,沙县小吃从业人员,第一时间建立管理台账,落实健康管理。加强监所、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人员,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发热等可疑症状人群的管理。
(五)各村、各站所不得举办大型聚餐、文艺巡演、庙会集市、宗亲祭祖等聚集性活动,不举办团拜、慰问、联欢、总结表彰等活动;加强餐饮管理和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提倡“红事”、“白事”简办。
(六)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将组织春节期间的疫情防控督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应急保障
大田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积极向上争取防治专项经费,合理安排各项防范与应对工作经费,积极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保障。
六、预案制定与修订、解释和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大田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并由乡人民政府发布,并报县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本预案由大田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