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205-0300-2020-00013
- 备注/文号: 泰文旅〔2020〕36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4-2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A级景区:
为严格规范解禁后A级景区管理,确保A级景区安全有序开放和“五一”假期A级景区安全,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景区安全有序开放暨“五一”假日旅游景区安全工作的通知》(明文旅〔2020〕61 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疫情防控意识,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A级景区疫情防控和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A 级旅游景区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和景区安全理念,牢固树立疫情防控和旅游安全工作的“红线”意识,有效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疫情防控和景区安全保障能力,特别是应对突发事件等的应急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景区游客爆满,影响疫情防控事件发生,确保我县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持防疫防控为先,实行A级景区限量开放
各A级旅游景区要严格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精神,做到限量、有序开放,严防无序拥堵。疫情防控和“五一”假日期间,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 30%。收费景区在实施临时性优惠政策前要慎重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
三、加强A级景区流量管理,严防严控人员聚集
A级旅游景区要建立完善预约制度,通过即时通讯工具、手机客户端、景区官网、电话预约等多种渠道,推行分时段游览预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严格限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要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通过预约或现场领票、购票游览的游客都应提供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有关身份信息应依法依规使用、避免泄露。景区客运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指南要求,适当控制旅游车辆载客量。有条件的地区要充分发挥本地“互联网+旅游”服务平台的作用,并采取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新技术手段,推动智慧旅游,科学分流、疏导游客。景区要持续加强疫情防控,不提倡通过免门票或节庆活动等方式来恢复人气,防止景区游客爆满事件发生,消除因免门票造成游客集聚和疾病传染和防控风险。
四、细化管理措施,规范A级景区游览秩序
A级旅游景区要配备必要人员设备,加强清洁消毒,严格落实体温筛检、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结合实际,配套使用“健康码”核验等手段。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劝阻其进入,进行暂时隔离,并立即通知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处置。要优化设置游览线路,防止线路规划不合理导致游客扎堆拥挤现象。要加强巡视巡查,指导游客做好安全防护,保持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要加强各类旅游设备设施和消防装备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在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要加强疏导,避免拥堵,确保防控到位。
五、持续做好宣传引导,倡导文明出行旅游
各A级旅游景区要通过官方网站、第三方平台、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和森林防火知识、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佩戴口罩,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推进文明旅游。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工作落实
旅游促进股、旅游质量监督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建立检查机制,对大金湖、明清园等重点旅游景区“五一”期间要派出检查组,切实加强旅游景区开放和旅游安全检查工作。指导旅游景区健全应急机制,分类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落实落细防控责任,严防恢复运营引发各类安全事故。要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五一假日期间,局属各单位、各A级景区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妥善协调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做到不漏报、不误报、不瞒报、不迟报。局属各单位、各A级景区、应急预案于4月28日前、工作总结于5月6日前上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总结要点包括:景区接待疫情防控,节日安全生产情况。
泰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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