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4-0300-2020-00017
- 备注/文号: 泰教〔2020〕1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5-0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有关脱贫攻坚部署,帮扶城市困难家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助力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采取“单位对社区”、“一对一”结对帮扶方式,结对帮扶泰宁县城区水东社区32户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因户施策,推进城市精准扶贫,着力改善城市困难家庭生产生活条件,稳定实现城市困难家庭“两不愁、三保障”目标。
二、工作重点
1.摸清帮扶对象情况。深入了解掌握帮扶对象的困难情况、致贫原因和自身条件,建立结对帮扶台帐,提出针对性的帮扶举措,因户施策,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扶活动。
2.熟知各种帮扶措施。熟悉各项帮扶政策、措施,以就业帮扶、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住房援助、扶残助残、兜底保障、社会帮扶为抓手,根据困难家庭的具体情况,对接杉城镇、社区及相关部门,帮助落实相关政策,同时发挥本部门及帮扶干部力量给予帮扶,切实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助其增收脱困。对于获得低保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通过开展临时救助、走访慰问等方式提高保障水平。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家庭,帮助其申请临时救助。
3.落实各学段教育资助。结合本部门职能特点,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对城市困难家庭上学子女实施教育资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享受相应助学政策。建立健全城市困难家庭上学子女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救助。大力引导社会公益助学资金向城市困难家庭就学子女倾斜,确保城市困难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对符合《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16〕47 号)规定对象的城市困难家庭子女按原标准申报和享受,其他城市困难家庭就读子女各学段按以下标准申报和享受:(1)学前教育阶段:城市困难家庭就读子女享受一档学前政府助学金,由就读幼儿园按二档助学金逐级申报,差额部分由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按 3%~5%比例提取的专项用于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收费和提供特殊困难幼儿补助的资金中列支。(2)义务教育阶段:对城市困难家庭就读子女开展“扶志”、“扶智”帮扶,重点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推动困难家庭学生学业成绩不断提高。(3)高中教育阶段:①减免学费,城市困难家庭就读子女由就读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按 3%~5%比例提取的专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的资金中列支。②享受一档高中国家助学金,城市困难家庭就读子女享受一档国家助学金,由就读高中学校按二档助学金逐级申报,差额部分由就读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按 3%~5%比例提取的专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的资金中列支。
4.扎实开展帮扶活动。积极开展社区帮扶活动,帮扶干部要主动走访慰问结对家庭,关心慰问,沟通感情,激发信心,提升后劲,动态了解结对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脱离困难处境。关注城市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的生活、入学情况,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宣传党和政府实行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消除结对家庭心中的疑虑,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城市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是推进城市精准扶贫、改进工作作风、掌握社情民意、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的需要。开展干部结对帮扶,有助于缓和社会矛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县教育局成立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扶贫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余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科学谋划,压实责任,跟踪指导,狠抓落实,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统筹各方面资源,有效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2.精心组织帮扶,强化工作责任。通过上门走访、征求意见等形式调查摸底,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掌握城市精准识别困难户的家庭现状、最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尤其是疫情期间的困境,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奠定基础。县教育局每年到结对社区开展帮扶工作不少于 2 次,帮扶干部每季度走访慰问结对家庭不少于1次。每次帮扶活动开展,要精心组织,明确目标,推动城市精准帮扶扎实有序开展。
3.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督查考核。各帮扶干部要坚决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开展好帮扶工作,做到坚守初心、勇担使命、狠抓落实,切实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县教育局将结对帮扶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对各帮扶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附件:1.泰宁县教育局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领导小组
2.泰宁县教育局城市困难家庭“精准扶贫”结对帮扶
安排表
泰宁县教育局
2020年5月8日
附件1
泰宁县教育局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领导小组
组 长:高文珍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丁家勤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吴良寿 职教中心主任
刘会坚 局办负责人
戴仕洪 人事股负责人
邓水和 财规股负责人
江卫东 基教股负责人
温六金 初教股负责人
肖玉华 成教股负责人
江汉勇 安全教育股负责人
肖来常 工会副主席
李良明 仪器站站长
刘用滨 招考中心主任
张友梅 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主任
许世禄 办公室干部(兼联络员)
附件2
泰宁县教育局城市困难家庭“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安排表
序号 |
乡镇 |
居(村)委会 |
结对帮扶贫困户 |
帮扶责任人姓名 |
帮扶单位名称 |
备注 |
||
户主姓名 |
人口 |
贫困类型 |
||||||
1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黄 丽 |
1 |
城市低保 |
陈焰东 |
泰宁县教育局 |
|
2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常清美 |
1 |
城市低保 |
梁芝英 |
泰宁县教育局 |
|
3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郑佳涵 |
1 |
城市低保 |
范德胜 |
泰宁县教育局 |
|
4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胡玉莲 |
2 |
城市低保 |
李生卿 |
泰宁县教育局 |
|
5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刘銮民 |
1 |
城市低保 |
陈锋华 |
泰宁县教育局 |
|
6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李细妹 |
1 |
城市低保 |
江琳瑛 |
泰宁县教育局 |
|
7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齐金翠 |
1 |
城市低保 |
邹阳生 |
泰宁县教育局 |
|
8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李 健 |
1 |
城市低保 |
邹声康 |
泰宁县教育局 |
|
9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邹长珠 |
1 |
城市低保 |
温六金 |
泰宁县教育局 |
|
10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黄可萌 |
1 |
城市低保 |
肖玉华 |
泰宁县教育局 |
|
11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江 锋 |
1 |
城市低保 |
杨建平 |
泰宁县教育局 |
|
12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蔡志清 |
2 |
城市低保 |
罗秀文 |
泰宁县教育局 |
|
13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庞桂芝 |
1 |
城市低保 |
吕新勇 |
泰宁县教育局 |
|
14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王福珍 |
1 |
城市低保 |
沈建华 |
泰宁县教育局 |
|
15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彭桂芬 |
1 |
城市低保 |
刘富秋 |
泰宁县教育局 |
|
16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吴雪娇 |
1 |
城市低保 |
谢春平 |
泰宁县教育局 |
|
17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谢宁义 |
2 |
城市低保 |
朱金富 |
泰宁县教育局 |
|
18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熊书金 |
1 |
城市低保 |
江汉其 |
泰宁县教育局 |
|
19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边清林 |
1 |
城市低保 |
李南民 |
泰宁县教育局 |
|
20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于金泉 |
1 |
城市低保 |
黄至伟 |
泰宁县教育局 |
|
21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李 娟 |
2 |
城市低保 |
杨永胜 |
泰宁县教育局 |
|
22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王家兰 |
1 |
城市低保 |
邱艳 |
泰宁县教育局 |
|
23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张 坤 |
1 |
城市低保 |
高文珍、吴良寿 |
泰宁县教育局 |
|
24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王代后 |
1 |
城市低保 |
丁家勤、刘会坚 |
泰宁县教育局 |
|
25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施林森 |
1 |
城市低保 |
叶梅生、戴仕洪 |
泰宁县教育局 |
|
26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罗晨芮 |
1 |
城市低保 |
林有生、肖来常 |
泰宁县教育局 |
|
27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丁子芯 (丁乙珈) |
1 |
城市低保 |
汤应金、卢忠梅 |
泰宁县教育局 |
|
28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周小鸾 |
3 |
城市低保 |
邓水和、肖毓敏 |
泰宁县教育局 |
|
29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嵇智晟 |
1 |
城市低保 |
江卫东、许世禄 |
泰宁县教育局 |
|
30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胡腊生 |
1 |
城市低保 |
江汉勇、李祖平 |
泰宁县教育局 |
|
31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刘清君 |
1 |
城市低保 |
王鹏辉、李良明 |
泰宁县教育局 |
|
32 |
杉城镇 |
水东居委会 |
吴桂林 |
1 |
城市低保 |
刘用滨、张友梅 |
泰宁县教育局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