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04-0300-2020-00016
  • 备注/文号: 泰教〔2020〕1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5-0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县教育局关于下达部分学校2020年校园校舍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泰教〔2020〕17号
来源:泰宁县教育局 时间:2020-05-09 08:34

有关学校:

  经2020年3月24日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将新桥乡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等11个项目列为2020年专项资金投入项目(详见附件1)。为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如期竣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一、抓紧项目实施,确保实现建设目标

  各项目校应对照本校项目建设内容,充分利用暑期学生放假的建设黄金期,加快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力争暑期项目竣工完成。

  二、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各项目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新建、重建和加固项目要符合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要求,坚守安全底线,确保工程质量。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法规,确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批复一所、建设一所、达标一所。要把好工程竣工验收关,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严禁投入使用,要按照《建设工程文件档案整理规范》和《福建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的收集和管理。

  三、规范采购行为,确保购置设备质量

  各项目校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规范设备购置类项目采购行为。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校园。设施设备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办理入账建卡手续,建立设施设备档案,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提高设施设备使用效率。

  四、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项目校要健全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各项目校要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督导督查,落实相关责任

  县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项目实施进展、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档案资料等进行抽查。对因项目实施不当造成重大事故和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项目招投标程序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2020年学校建设项目计划表

  泰宁县教育局

    2020年5月9日

  附件

2020年学校建设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学校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资金来源

备注

小计

上级补助

学校自筹

1

新桥小学

教学综合楼

800

800

800

   

2

下渠中学

综合楼

450

450

450

   

3

下渠学校

教师周转房改造

75

75

75

   

4

泰宁一中

教师周转房改造

195

195

195

   

5

龙湖学校

教学楼及食堂改造

138

138

138

   

6

泰宁二中

校园线路改造

40

40

40

   

7

泰宁三中

校园监控系统

15

15

15

   

8

朱口小学

场地塑化

150

150

150

   

9

上青小学

教师周转房改造

150

150

150

   

10

大田小学

场地塑化

105

105

105

   

11

校外活动中心

篮球场建设

185

185

25

160

 

合计

2303

2303

2143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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