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8130-0300-2020-00003
- 备注/文号: 泰应急〔2020〕3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1-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患者救治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依据《泰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方案》(泰委办发明电〔2020〕6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泰宁县应急管理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泰宁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30日
泰宁县应急管理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部署,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现制定《泰宁县应急管理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应急管理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来清 党组书记 局 长
副组长:饶乐明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李长贵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余金财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大队长
叶 铭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负责人
张 雯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科员
张 源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科员
肖智荣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科员
夏荣辉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职员
张 恒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职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的部署,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全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杨来清:负责全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总体工作。
饶乐明:负责督促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股室:执法大队、安全生产监管股)
李长贵:负责督促全县工贸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县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协调金湖御景小区防控工作;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心理疏导,确保平安稳定;协助组长完成其他日常工作。(责任股室: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
张 雯: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疫情与防控工作动态信息摸排、收集、上报、文件起草,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病知识等)(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工作制度
(一)工作会商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例会,研究防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加强相互衔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有效推进职责范围内各项防控工作。
(二)信息通报发布制度。各责任股室根据职责分工,每日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各自最新的工作进展,并于每日16时前将当日工作信息和工作情况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本局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等相关信息并上报到市、县有关部门。
三、有关要求
(一)突出重点任务。紧紧围绕“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督促有关企业按照国家、省、市、县的要求做好复产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紧盯防控重点企业、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统筹谋划,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及时调整防控措施。
(二)凝聚工作合力。疫情防控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各股室要积极参与会商,主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效运转。
(三)落实安全防护。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强化自身安全防护,为防控人员配备防护装备,保障防控队伍健康安全,更好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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