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7-0300-2019-00024
  • 备注/文号: 梅政〔2019〕19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梅口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4-0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河长制工作督查通报的整改情况报告
梅政〔2019〕19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9-04-28 09:15

泰宁县河长办: 

  根据泰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河长制工作督查通报》(泰河长综〔2019〕6号)文件指出的问题,梅口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整改,就我当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河流水环境方面的问题 

  具体问题:围水堰坝垃圾倾倒。 

  整改措施:及时清理垃圾,加强巡查检查。 

  落实情况:通知闽华环境公司及时清理,现该处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后期拟对该处进行生态河岸护堤建设,旨在防治人为倾倒垃圾,也为保护沿线河道安全。 

  二、关于“四乱”方面的问题 

  具体问题:温仂坑桥头生活垃圾乱倾倒、集镇桥头搭盖鸡鸭棚。 

  整改措施: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及时拆除集镇桥涵中搭盖的鸡鸭棚,并加强对该处问题的巡查。 

  落实情况:通知闽华环境公司及时清理该处生活垃圾,现该处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针对搭盖鸡鸭棚问题,由乡集镇管理人员进行劝导,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拆除相关设施,逾期将进行强制拆除。 

  三、关于河长制指挥信息平台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 

  1.河长对上报事件未及时处理 

  2.河道专管员使用河长制巡查APP巡河签到率不足。 

  3.河道专管员巡查次数均未做到一日一巡 

  4.河道专管员考核得分设置履职得分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1.根据督查情况,我乡及时调整专人负责系统平台的监测,旨在强化河长制办公室履职能力,抓责任落实,做到专职专岗;2.河道专管员履职方面,更换廖元村定尾溪河道专管员,同时要求各河道专管员按照要求完成一日一巡工作,加强河长办对巡查工作的监督;3.对河道专管员考核得分设定方面,我乡河长办就巡河轨迹及巡河工作重点逐个向河道专管员进行通知,拟下阶段对相关巡河工作进行实地指导培训。 

    

 

  梅口乡人民政府 

  20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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