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2-0300-2019-00009
  • 备注/文号: 泰上政〔2019〕17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上青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3-2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上青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种植黄豆和黄花菜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
泰上政〔2019〕17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9-04-01 14:45

各行政村: 

  为扎实推进“豆香上青”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产业化新发展,促进贫困家庭和农民增收,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上青乡2019年种植黄豆和黄花菜资金补助办法》及各村种植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上青乡2019年种植黄豆和黄花菜资金补助办法》 

  2.《各村种植任务分解表》 

  上青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2日 

  

附件1 

  上青乡2019年种植黄豆和黄花菜资金补助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我乡2019年农业产业化发展,引导群众及贫困户自主创业,围绕“豆香上青”建设拓展产业链潜在范围。结合我乡实际,制定种植黄豆和黄花菜的资金补助办法。 

  一、补助对象 

  按照“适当集中、扶优扶强”的原则,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贫困户和能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新型农业组织及非贫困农户等,发展黄豆和黄花菜种植业进行补助。 

  二、补助办法 

  (一)贫困户种植本地品种的黄豆或黄花菜,连片种植面积达1亩以上的,黄豆每亩补助500元,黄花菜(种植当年)每亩补助800元。 

  (二)新型农业组织或非贫困农户种植本地品种的黄豆或黄花菜,连片种植面积达5亩以上的,黄豆每亩补助300元,黄花菜(种植当年)每亩补助800元。 

  三、申报条件 

  符合补助办法中规定的贫困户、新型农业组织及非贫困农户,自主向所在的村提出申请,经乡农业产业化考评小组实地考察确认合格后,填报资金补助申请表,一次性发放奖励补助金。 

  四、认定办法 

  (一)贫困户指2015年“回头看”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新型农业组织指农业产业项目公司、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三)新型农业组织或非贫困农户在雇请务工人员时应优先雇请本乡贫困人员。 

  五、考核办法 

  (一)各村要按照《各村种植任务分解表》中的任务数认真抓好落实。 

  (二)每村要至少建设一个20亩以上的黄豆种植示范点和一个黄花菜种植示范点。 

  (三)各村任务完成情况将列入2019年村级绩效考评的重点内容。 

  

附件2 

  各村种植任务分解表 

村 名 

黄豆种植 

黄花菜种植任务(亩) 

备注 

任务数 

(亩) 

示范点 

(个) 

川里村 

150 

10 

 

永兴村 

250 

20 

 

江边村 

150 

20 

 

东山村 

150 

10 

 

上青村 

250 

20 

 

三南村 

150 

10 

 

崇际村 

250 

20 

 

三地村 

150 

20 

 

合 计 

1500 

11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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