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1-0300-2019-00014
  • 备注/文号: 泰旅委〔2019〕14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3-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泰宁旅游管委会关于南会滨水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整改的通知
泰旅委〔2019〕14号
来源: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时间:2019-03-19 09:35

泰宁福旅丹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2日,中共三明市委生态环境领域交叉巡察八组在泰宁巡察过程中发现你公司南会滨水旅游度假区二期建设项目存在2个问题需要立行立改,一是存在水土流失现象,二是项目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放

发现问题后,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人员实地检查,经核实水土流失现象为潭边三栋主体框架及后山土地平整,地表裸露造成;项目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放是因项目仍在施工,当前污染源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水未经系统收集达标处理,仅简单设置沉淀池进行临时排放。

为做好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针对以上问题,经我委研究,对你公司南会滨水旅游度假区二期建设项目提出如下整改要求:

一、水土流失问题整改要求

1.按照水土流失方案进行排查,查找问题根源

2.项目业主抓紧春季植树季节,购置乔进行立体景观绿化,乔木要求胸径6-8公分以上大树

3.做好陡坡、边坡、挡土墙、截洪沟等防护设施建设

二、项目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整改要求

1.按照环评设计要求完善现有的排污系统,把现有生活污水接入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集中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2.酒店营业前完成整套排污设施建设,整改不达标不得排放,达标后方可营业。

    以上问题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整改到位,我委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再巡、再督促。

 

 

泰宁旅游管委会

2019年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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