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180-0300-2019-00004
  • 备注/文号: 泰杉政〔2019〕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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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杉城镇公开招聘生态公益林、 天然商品林护林员方案》的通知
泰杉政〔2019〕8号
来源: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9-02-28 10:58

 

各村委会:

《杉城镇公开招聘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护林员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杉城镇公开招聘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护林员方案》

 

 杉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8日

 

 

 

 

 

 

 

杉城镇公开招聘生态公益林

天然商品林护林员方案

 

按照泰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宁县护林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政办 [2017] 54号文件)要求,加强我镇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护林员队伍建设,提高护林员整体素质及其工作荣誉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强化全镇林业资源的管护工作。结合我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新一年度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护林员的新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考聘用办法,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护林员的聘用由村委会推荐或自荐,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核,镇人民政府委托镇林业站统一公开招聘,原则上实行三年一聘,由镇政府与新聘护林员签订管护聘用合同,镇林业站对聘用人员组建护林队伍,对镇境内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实行集中统一管护、考核。

二、岗位职责

1、工作性质为日常兼职防火期全职,每月巡山不得少于25天。

2、加强对本村生态公益林、天然林进行管理、制止乱砍滥伐和毁坏林木、乱捕乱猎、乱占林地、毁林开垦、毁坏珍贵树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3、在森林防火期内,按照上级部门安排着装上岗认真巡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及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镇村做好火灾扑救;及时参与全镇森林火灾扑救,火灾扑救后要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4、负责巡查并报告管护区内森林虫病发展情况和防治工作。

5、听从镇政府、林业站调度,做好各项林业工作。

三、招聘范围及录用人数

全镇共15个行政村,管护面积97843亩,其中生态林63678亩、天然商品林34165亩,需聘用护林员15人,其中际溪村3人、丰岩村2人、南会及吕家坊村2人、帐干村1人、调村1人、洋川村1人、南溪村1人、长兴村1人、邱洪及梅桥村1人、东石王石八里桥村1人、城区村1人。

四、报名条件

1、除担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含“一肩挑”的副主任)的其他村两委干部和户籍在我镇的男性村民可报名; 

2、年龄在18岁至55岁之间2001年1月1日至1964年1月31日期间出生,首次聘用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的男性公民;

3、责任心强,敢抓敢管,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无寻衅滋事上访记录,违反计生政策受处罚到位已过5年,违反党纪、政纪已解除处分且过5年的可以推荐报名(期限以公告张贴日止);

4、身体健康,体质好,能适应森林管护的野外工作环境,有摩托车并持有摩托车驾驶证;

5、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并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熟悉森林管护及森林防火知识;

6、必须常驻村组,熟悉本区域内的基本情况,保证能常驻管护山场所在地,长年或间断性长时间在企业、县城及县外居住或务工人员不得报名;

7、符合上述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优先报名。

五、报名考试及录用程序及时间要求

1、报名

1)报名通知:招聘方案公布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自行向村委会或林业站报名,村委会也可以主动推荐,并将推荐表报送林业站,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3月12日。

2)报名人员政审:由镇林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名政审相关要求到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组织联审。

3)联审结果通报:由镇林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联审,对联审不合格者进行口头解释。对合格者通知考试时间,并领取复习资料。

2、考试

1)考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由林业站通知各村联审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和考场纪律细则。

2)考试时间:镇林业站确定考试时间后,提前一周通知参考人员。

2)考试地点:杉城镇五楼会议室,考生凭身份证入座考试,考生动笔前再次宣读考场纪律。

3、成绩公布

1)试卷打分:收卷后及时评卷,采取封闭式改卷,即:将边缘署名处装订封闭。

2)公布成绩:阅卷完当日在镇党政事务公开栏公布考生成绩。

4、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人员择优录取。

5、聘用

1)按照分数高低、考核加分情况及各村名额确定聘用人员。

2)通知聘用人员上岗培训。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公开招考聘用由乡纪委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考录用工作中营私舞弊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2、如报名参加公开招考的人数未超过或等于需聘用的人数,由镇林业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3、镇林业站对护林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奖惩,在年度护林工作中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即对该片区责任护林员予以解聘,由落选人员中成绩第一名的补充接替,以此类推。

 

 

                              杉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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