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8201-3000-2019-00009
- 备注/文号: 泰旅委〔2019〕8号
- 发布机构: 泰宁县旅游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2-2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各旅游景区、施工企业:
为做好防汛备汛工作,根据《泰宁县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关于做好2019年防汛备汛相关工作的通知》(泰防〔2019〕2号)文件精神,各旅游企业要认真做好防汛安全生产工作,早部署、早检查、早除险,扎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现将2019年汛前安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为切实做好2019年防汛工作,泰宁旅游管委会调整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东斌
副组长:叶德松
成 员:陈宁璋 曾凡人 戴瑞阳 林志军 邱加彪
李水荣 肖友和 吴明坚 陈佳昱
办公室联络员为杨小斌(联系电话:13645000067)。
各景区公司、各施工企业务必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要高度重视汛期及台风天气带来的强降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组织领导,不断优化提升,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应对措施,精心准备,认真完善、落实防汛应急工作,做到早部署、早检查、早除险,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备汛安全工作。
二、排查隐患,强化重点部位防范
各景区公司、景区施工企业要加强领导,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1.各景区公司要针对汛期气候多变的特点,及时对游客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强化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旅游景区(点)重点部位的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游客运载工具和游乐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监控防范措施切实可行,防止因雨水引发的次生灾害,避免灾难事故的发生。景区游览点要及早掌握雨情、水情,注意积水排涝,安排值班人员对危险区域的检查防控,关注由于强降雨带来的溪流暴涨、山体滑坡等危险现象的发生,及时清理障碍物和垃圾,确保景区步道畅通;劝导游客不要到河边、湖边、山边。必要时组织游客及时撤离,关闭景区,确保游客安全。遇到强降雨、强台风天气,上清溪、九龙潭竹筏、大金湖峡谷漂流等水上漂游项目应视情况适时停止营运,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景交公司应注意阴雨天行驶安全,及时掌握暴雨汛期信息,保证游客安全;要针对汛期山洪暴发、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道路运输安全影响,制定应急预案,保障运输安全;严禁出现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超限、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3.各施工企业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特别是对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要位置要科学选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要及时关注雨情,在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期间要立即停止室外作业,所有施工人员有序撤离施工现场。同时要加强水上安全意识,确保水上工作人员与材料的安全运输。
三、加强教育,强化应急救援能力
各旅游企业、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应急救援能力。一是要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对景区防汛储备物资认真清点,淘汰过期、变质和损坏的物资。要认真制定防汛物资储备定额,严格按照定额,及时增补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规范存储管理,确保调得出、用得上。二是加强防汛安全教育,各景区4月底前要组织开展一次防汛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和施工人员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三是及时完善调整防汛应急预案,要根据各景区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
四、严格督查,开展汛前安全巡查
为保障各景区公司、景区施工企业防汛工作部署到位,我委将于3月份组织对各景区、施工点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防汛工作传达部署情况、物资储备情况、隐患自查情况、培训演练情况。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汛前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必须落实应急防护措施,并报我委。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汛前安全工作企业,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严格值守,及时上报信息
各景区公司、景区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及事故报告制度,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我委。值班电话:0598-7833822,0598-7833216。
泰宁旅游管委会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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